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2025-01-17 16:55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广电〔2025〕21号
各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各有关网络视听机构、高等院校: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总局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和本辖区内的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高等院校,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各单位需填写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4),加盖单位公章;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上材料请于2月7日前邮寄至:上海市广播电视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周瑾,021-23118120(邮编200003);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至jzhou01@shanghai.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的通知
2.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3.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算法赛道项目申报书
4.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方案赛道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2025年1月14日
联系人:周瑾 电话:021-231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