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文旅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检查码” 明确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

2025-06-30 18:2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要求,本市文旅领域全面推行“检查码”,即文旅部门开展入企行政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检查码”(责令限期整改期间届满的复查,行政处罚立案后的询问检查、整改复查,按保密规定开展的涉密检查除外)。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本市文旅领域,原则上同一文旅部门对同一企业一个年度周期内最多实施两次行政检查(不包括上级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重点行业节前安全检查,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智慧线索等触发式检查)。本市文旅部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行“综合查一次”,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