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07-13 14:46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广电发〔2023〕3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推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23年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在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新闻融合传播、内容创新创作、运营与服务模式拓展、科技和数据开发应用、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创新进展、显著成效和推广价值的单位、案例或项目,包括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三个类别。各单位报送的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应符合政治性、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四个方面的要求。

  国家广电总局对入选的先导单位、典型案例和成长项目将进行通报及资金扶持,在相关发展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并积极推广先进做法经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分类填写申请表,提供综合材料和详细材料,于4月10日前登录广电总局评审评奖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和申报填写(网址:rh.pingshen.nrta.gov.cn)。往届曾获选为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的不可进行同类别申报。往届典型案例的申报单位可进一步申报先导单位;往届成长项目如发展成熟并具有复制推广价值,可进一步申报其他类别。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推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69号)

  2.2023年度先导单位申请表

  3.2023年度典型案例申请表

  4.2023年度成长项目申请表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