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7-02 06:37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电视剧制作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评审标准

     参评作品要反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程,反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

     参评作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唱响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抚慰心灵、鼓舞信心的作用。

     参评作品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重视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鼓励创作具有中国精神、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精品佳作。

  •     评审原则

     重点扶持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规划创作的项目。

     重点扶持原创。以增强电视剧剧本原创能力为目标,重点扶持以电视剧为第一载体的原创作品。

     重点扶持现实题材。大力扶持现实题材创作,引导电视剧创作方向,提升现实题材电视剧的思想内涵和艺术水准。

     重点扶持公益题材。体现公益导向,倾斜扶持农村、少数民族、少儿、优秀传统文化等题材电视剧的创作。

  •     申报资格

     (一)参评项目应为已进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且截至报送总局终评之日尚未获准发行的一般题材作品。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项目另行通知评选,不在本通知申报范围。

     (二)参评项目的申报主体应为该作品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的申报机构。

     (三)参评项目应为从未获得过中央财政资助的作品。

     (四)参评项目应提供剧本版权登记证明。

     四、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其电子版光盘应于2018年7月9日前送至我局,经由我局征集和初评后,报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终评。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作品分集大纲、作品完整剧本、编剧阐述(不少于5000字)、“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不少于2000字)。

     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76号,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广电处

     收件人:邹旻霏、许睿,23127938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引导项目申请表

     2.2018年度电视剧“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报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