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2025年全国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初审工作的通知
2025-07-18 14:18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各导游行业组织、各旅行社: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函〔2025〕350号)要求,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开展本市2025年全国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初审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导游报名参加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方式
根据《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上海市2025年全国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初审采取论文答辩形式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上海市2025年全国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初审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方式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导游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报名条件为: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高级导游等级满三年(2022年7月11日前获证);
4.三年内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带团记录不少于25次或者90天(有效信息为2022年7月10日—2025年7月10日的带团记录,报名开始后填报的带团记录无效);
5.截至2025年7月10日,两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罚款以上处罚,未被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
(二)专业要求
1.知识要求。参加特级导游等级考核的导游应具备深厚的旅游知识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对导游工作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2.能力要求。参加特级导游等级考核的导游应具备丰富的导游工作经验、精湛的导游技能与鲜明的服务特色,能够独立创作富有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导游词,对导游相关工作有深入研究,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具备指导高级导游工作、学习的能力。
三、材料要求
导游报名参加上海市2025年全国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初审,须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一)《2025年全国特级导游等级考核个人报名表》一式三份。
(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须查验原件)。
(三)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四)本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电子版(须查验原件)。
(五)本人导游资格证、电子导游证、高级导游证书复印件及电子版(须查验原件)。
(六)1篇以上原创导游词及电子版,内容不限,字数5000—8000字。
(七)本人答辩论文及电子版,论文要求结构完整(应包括标题、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内容与导游工作相关,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
(八)1项以上与导游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研究成果及电子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绕导游业务、服务规范、专业学术知识、导游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撰写的著作、论文以及相关文章,创作的较为系统的培训课程、教案等。
四、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提交采用现场方式,具体安排为
(一) 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8日(9:30-11:30,13:30-17:00)。
(二)报名地址:上海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和人才服务中心118受理室(徐汇区中山南二路2419号上海数字文旅中心10号门入)。
(三)电子材料提交邮箱:rcfw@shctsc.org.cn
五、工作流程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完成初审报名条件审核后,于2025年9月中旬前完成材料评审和论文预答辩工作。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按照本市初审推荐名额,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形成本市2025年全国特级导游推荐名单。推荐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文化和旅游部。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54562314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全国特级导游等级考核个人报名表
附件2:上海市2025年全国特级导游等级考核初审材料格式规范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