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上海”美术创作项目征稿公告
2026-05-15 09:17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新时代上海文艺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美术创作活力,通过“美术作品中的上海”视角,展现时代风采,讲好“上海故事”,丰富国家收藏,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共同组织实施“这里是上海”美术创作项目。
本次创作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聚焦“这里是上海”主题,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彰显城市精神品格,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助力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现就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稿对象
本次创作项目面向全国开展征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青年美术工作者、爱好者和学生均可参加(注: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团队创造作品制作者不得超过3人,且团队中每位作者都不得超过应征年龄,填报时主办单位将以顺列第一位作者的名字作为主信息来源,且需填写团队内每一位成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二、创作选题
本次创作项目选题分为“江流·流动的史诗”“烟火·市井的长歌”“筑梦·新城的脉动”“印记·记忆与新生”四卷112则选题(详见附件)。申报者也可在选题框架范围内自由命题,画面设想仅供参考,创作时可自由发挥,不限于此。
三、作品类型与规格
(一)作品类型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
(二)作品的尺寸要求如下:画芯尺寸不大于180cm×180cm,不小于80 cm×80cm。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选题申报方案
本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报者须于2026年6月15日前通过提交电子文档进行网上投稿,申报通道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步骤如下:
扫二维码进入申报通道,根据征稿通知要求,参考操作说明,注册、填写作者信息。
填写作品信息,作品创作构思200字以内,上传已完成的创作作品草图或创作小稿图片1张(申报者限选一种作品类型、一项创作选题,填写选题编号),以及能够代表申报者创作水准的其他创作成品图片3张,确认完成。图片分辨率不小于2048×1080,单张图片文件不超过10M。
联系人:孙 吉,13817924521(技术)
刘 璐,021-52318028
(二)作品初评
6月下旬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创作小稿进行初评,初评完毕后,将通知初评入选申报者深化作品创作,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三)作品复评
8月初前,将作品深化稿上传申报通道进行复评。复评后与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的作者签订《委托创作协议书》,复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四)作品终评
创作中期将组织专家跟进指导作品的创作、修改和完善。申报者须于2026年10月初完成作品创作。原作按通知指定地点自行送件,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原作不接受快递件,请作者与艺术品运输公司委托送件。如需投保,需由申报者自行完成。
作品由专家委员会进行终评验收,通过终评验收的作品作者(第一作者)将被支付相关经费,作品经刘海粟美术馆艺委会评审通过后纳入馆藏。未通过终评验收的作品,项目委托创作协议终止履行,作品自行取回。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一稿多投。
2.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全部著作权以及作品的所有权由刘海粟美术馆享有。
3.申报成功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附件:“这里是上海”美术创作项目选题参考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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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版申报通道:http://px-pc.bzffs.cc/#/tougao?tid=129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