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假日期间文化旅游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04-22 15:26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发[2020]28号

各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当前,本市各文化旅游场所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总原则下正有序恢复开放。2020年“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特别是今年5月休息日较往年增多,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系统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稳步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各项工作,确保假日期间文化旅游行业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现将“五一”劳动节假日期间文化旅游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空办[2020]132号)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文化旅游场所验码、测温、戴口罩、人员限流和预约登记等防控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1.各A级旅游景区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要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切实避免拥堵,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各区要全面梳理本区内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的旅游景区名单,逐一指导做好应对预案。对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和拟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的景区要做好风险评估和提示工作,强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各区文旅局应督促辖区内各A级旅游景区及时做好开闭园状态和实时客流信息的发布工作,确保与市文旅局景区实时信息发布平台对接顺畅。
  2.各文化旅游场所要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和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含有特种设备的文化旅游场所要加强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各星级宾馆饭店要加强对公共区域及客房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厨房食品来源及进货加工的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在汛期到来前,各单位要提前排查建筑外立面、广告招牌、地下建筑设施等部位的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提前准备防汛物资。
  3.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继续严格执行“不得经营跨省(市、区)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的要求。各区文旅局要督导辖区内各旅行社做好本市旅游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团队人员信息登记,跟踪健康状况,旅游包车应选取资质齐全供应商,规范旅游包车行为,乘车和用餐座位应确保游客间距,合理安排团队行程。
  三、加强安全生产警示告知和现场检查
  1.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区文旅局在加强疫情防控同时,对即将开放的文化旅游场所,要提示其在开放前做好场所内水、电、煤及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检修和加载调试工作,确保良好的运行状态;对已经开业的场所,要在其开业一周内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安全检查。
  2.请各区文旅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会同区内公安、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请于4月30日17时前,将本区内节前检查情况汇总至《文化旅游场所安全检查汇总表》上报市文化旅游局安全和应急管理处。
  四、加强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和情况报告
各区文旅局、局属事业单位要做好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请各区和各局属事业单位于4月27日前向市文旅局办公室报送五一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名单(传真:63290087),并于假日期间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文旅局值班室报平安(值班电话:64391475)。如遇突发情况,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并立即向所在区文旅局报告,各区文旅局接报后应立即上报至市文旅局值班室;局属事业单位直接向市文旅局值班室报告。

  附件:文化旅游场所安全检查汇总表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2日

                 (联系人:刘昊  联系电话:23118199,18916879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