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7-05 16:11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广电发〔202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落地落实见效,总结推广本市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推动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决定开展2022年上海市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
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
(二)内容及方式
评选内容设四个类别:传播平台类、内容创新类、技术创新类、公共服务类。
评选工作包含案例征集、初评、终评、结果发布、成果展示等环节,其中:终评采取路演答辩的形式,初评、终评均设专家评审。
二、案例征集
(一)征集对象
主要面向上海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以及开展或支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工作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征集要求
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是在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实践中,充分利用融合传播优势,围绕新型传播平台建设、内容创新、应用和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或产生了较大影响力,具备可推广性和典型示范意义的实践探索和成功做法。
1.传播平台类。通过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在打造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用户众多、自主可控的新型传播平台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核心竞争力、品牌辐射力、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2.内容创新类。积极顺应全媒体传播趋势,通过定制化、个性化、精准化的内容供给,做精做强做专全媒体内容,成果转化率、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主流舆论阵地进一步壮大。
3.技术创新类。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能够将5G、4K/8K、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与行业需求充分结合,为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提供持续动能。
4.公共服务类。坚持为民、惠民、便民,统筹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性、针对性、亲民性强的媒体服务,拓展广电+政用、民用、商用服务,平台价值和用户活跃度显著提升,充分发挥广电媒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已经评选为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和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参评机构请对照通知要求填报申报表(附件1)及详细材料(附件2),于2022年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市广电局,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mjgsh@163.com。
联系人:谢婧,联系电话:23118221,邮寄地址:大沽路100号908室市文旅局(市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上海市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申报表
附件2:案例材料报送要求
上海广播电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