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上海市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优秀教学设计推介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8-05-24 02:33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博物馆: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要求。我局将开展2015-2017年度上海市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优秀教学设计推介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上海市文物局完成备案的博物馆(接受联合体形式申报)。

  (二)按不同教育对象可划分为:3-6 岁学龄前儿童段、小学1-3 年级段、小学4-6 年级段、初中年级段、高中年级段和特殊教育青少年段等6 个部分。

  (三)教学设计

  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的教学设计应依托本馆教育资源而开发;主题应与本单位性质、使命相关。

  主题突出,内容要与本馆的文物藏品和展示内容相关,符合参与人群的身心特点,能激发该年龄段人群的参与热情,有益于参与者增长知识。

  由本馆教育人员主导策划并组织实施的原创教学课程,有明确的教育对象、活动范围及预期效果。

  有教学设计说明、教学目标设计、教学过程介绍、教学特色分析,四个部分内容清晰、完整,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

  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的教学设计应遵循“重参与、重体验、重过程”的教育原则,并具有科学性、可持续性、系统性。

  (四)课程实施

  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的教学设计应是2015 年1 月至2017 年12 月之间已经成功开展的青少年教育课程。只有经过实践检验的教育项目,才能知晓项目的可行性和教育效果的优劣。

  课程教学实施的具体过程每一步骤均有文字、照片或视频记录。

  突破传统说教形式,立意创新,针对课程内容采用灵活的教育形式,多维阐释课程目标,使学生易于且乐于接受。

  采用教育手段多种多样,教育手段符合特定年龄阶段的身心特点,不单纯使用同一种手段。如字词溯源法、猜想实证法、模拟感悟法、摹写创作法、劳作识技法、类比寻规法等。

  引进“互联网+”的新技术,创新课程教育形式。

  (五)教学评价

  根据学习结果的分类,按照智力技能、认知策略、言语信息、运动技能、态度这五个方面来评估学习效果,达到其中一项或几项学习效果均可。

  课程教学在同一年度内开展次数。

  课程内容具有延续性,能够形成系列,符合博物馆资源课程化、系列化、菜单化的要求,并且能够进行分众化策划与实施(具体细分为3-6 岁学龄前儿童段、小学1-3 年级段、小学4-6 年级段、初中年级段、高中年级段和特殊教育青少年段)。

  课程耗费资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根据课程内容开发适合的教材教具、教育包等。

  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的教学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应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强,有较强的直观性与互动性,区别于学校的学科教育,体现博物馆教育的特点。

  (六)附加项

  与学校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应有健全、完善的合作协议、合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在馆内、馆外均有教学课程开展实施。

  在设计方案、活动形式、教育手段等方面有创新。

  已形成教育课程理论体系。

  二、材料报送

  (一)各博物馆按照《教学设计编写体例》(附件)准备相应申报材料与附件,A4打印、左侧装订,文字部分字数在3000-5000 字以内。请将上述材料1套于2018 年6 月30 日前报送至上海市文物局博物馆处。同时,以U盘形式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包括申报材料、附件、图片(jpg 格式,不小于3M),视频(mp4 格式)。

  (二)每馆限报送1个项目;获得上海市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优秀教学设计项目称号的,可以推介至全国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教学设计编写体例

 

                             上海市文物局

                            2018年5月24日

(联系人:李娜,杨烨旻  联系电话:23128185,15000031880)

上海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