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04-04 09:34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各区广播电视台: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的通知》(广电发〔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

  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共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四大类别。“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按照各播出机构的公益广告播出体量,建议上海广播电视台每类申报作品不超过6个,上海教育电视台及各区广播电视台每类申报作品不超过3个。“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播出“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的公益广告占总播出量的比例将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请各台于3月8日前向我局申报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经我局初评后报总局终审。

  此外,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要就“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公益广告创作做出部署,并将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的通知(广电发〔2019〕12号)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2019年2月13日

 

(联系人:周培雯、戴文妍    联系电话:2312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