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实施“记录新时代”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2018-06-08 02:53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各区广播电视台,各电视纪录片制作经营机构: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实施“记录新时代”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广电发〔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报送类别有:“记录新时代”百部纪录片重点选题、“记录新时代”纪录片精品项目、“记录新时代”中国梦短纪录片。报送要求及办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将有关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至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处(电子版申报表请发至wgjgdc@126.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睿  邹旻霏

电  话:23127938

传  真:63612556

地  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76号

 

 

  附件: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实施“记录新时代”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广电发〔2018〕10号)

  附件1“记录新时代”百部纪录片重点选题申报表

  附件2“记录新时代”纪录片精品项目申报表

  附件3“记录新时代”中国梦短纪录片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