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实施“记录新时代”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2018-06-08 02:53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各区广播电视台,各电视纪录片制作经营机构: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实施“记录新时代”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广电发〔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报送类别有:“记录新时代”百部纪录片重点选题、“记录新时代”纪录片精品项目、“记录新时代”中国梦短纪录片。报送要求及办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将有关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至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处(电子版申报表请发至wgjgdc@126.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睿 邹旻霏
电 话:23127938
传 真:63612556
地 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76号
附件: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实施“记录新时代”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广电发〔2018〕10号)
附件1“记录新时代”百部纪录片重点选题申报表
附件2“记录新时代”纪录片精品项目申报表
附件3“记录新时代”中国梦短纪录片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