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文化自信 打造上海样本——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就今年项目资助答申报者问

2023-03-29 14:15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问:基金会今年项目资助的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资助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展示新时代新征程恢弘气象的精品力作。重点资助围绕抗美援朝胜利7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10周年、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中央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重大主题创作。重点资助列入国家重点创作扶持名单和本市重点文艺创作选题规划的重点项目。

  项目资助主要侧重四个方面:一是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特别是1921-1933年党中央在上海这段革命历史,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相关创作;二是新时代现实题材,生动反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用文艺讲好新时代上海城市发展的温情、温馨和温度的相关创作;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探究中华文明的起源,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的相关创作;四是经典IP跨艺术门类转化的相关创作。坚持弘扬主旋律和提倡多样性相统一,鼓励推出更多与“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地位相匹配,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

  资助资金向源头原创倾斜,推动好的文学作品向剧本转化,打造优秀原创剧本,向反映重大题材的原创作品,特别是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上海原创、首创优秀作品倾斜,向优秀创作团队倾斜,向上海本土创作人才倾斜,助力推出更多“上海原创”精品力作,推动上海文艺创作再攀高峰,更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问:基金会的项目资助如何更好服务于上海城市文化发展,提升百姓获得感?

  答:为助力上海文化市场加速回暖,基金会将加大对具有市场引领性和影响力的重大节展活动的支持,充分发挥节展聚集效应,营造浓厚城市文化氛围,持续打响“上海文化”品牌,让文化更好为城市发展添彩增能。

  为推动社会文化资源共享,文化赋能城市公共空间,提升城市文化建设品味,基金会鼓励在上海城市公共空间具备长期展陈美术作品条件的相关单位,申报优质主题性美术创作项目资助,让文化自信自强在上海充分展现出可观可感可触的现实图景。

  同时,为激发城市公共空间文化活力,不断满足人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对文化综合项目的资助,基金会将向在城市文化新空间开展的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跨界融合文化艺术活动倾斜,鼓励综合运用专业艺术优质资源转化为社会美育资源,彰显人民城市的温度。

  问:申报电视剧、网络剧片项目资助,有哪些需要关注的事项?

  答:电视剧、网络剧片拥有广泛的受众,是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大众文艺形态。为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明确对电视剧、网络剧片采取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对网络剧片(含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实行与影视剧一致的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基金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电视剧和网络剧片项目在资助导向、提交材料、内容审核、立项评审上实行统一标准。同时,基金会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片酬限额和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申报摄制制作项目还需提供完整演员片酬合同。

  问:今年对优秀文学作品翻译出版项目的资助,基金会是如何考虑的?

  答:为鼓励推动中外优秀文学作品的交流,去年基金会翻译出版项目资助首次加入了优秀外国文学作品引进翻译出版,获资助项目整体水平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助力巩固和凸显上海文学翻译重镇的地位。

  今年,为更好地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和深化文明交流互鉴,鼓励向海外主流出版社输出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上海优秀文学原创作品;鼓励引进翻译出版来自更多国家地区或语种、反映人类文明成果的优秀外国文学作品。

  问:基金会如何进一步发挥“文艺评论专项基金”的作用,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

  答:“上海文艺评论专项基金”设立已有十一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更好地发挥文艺评论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的作用,上海文艺评论专项基金将继续加强对媒体文艺评论阵地的支持,营造文艺创作良好的舆论环境。继续加强对原创作品评论研讨的支持,推动创作与评论有效互动,让文艺评论提前介入重大选题创作,为精品创制保驾护航。继续加强对优秀作品宣传评介的支持,增强优秀作品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为支持文艺评论活动的及时开展,上海文艺评论专项基金继续常年受理申报。

  问:为配合持续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基金会对申报项目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良好的行业风气,清朗的行业生态是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和坚强保障。按照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中国文联《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等文件精神,基金会在项目申报受理、组织专家评审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坚决抵制粗制滥造、抄袭跟风,坚决抵制流量至上、泛娱乐化、内容“注水”,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坚决抵制有违法失德失范人员和违法失德行为机构参与的申报项目。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项目,基金会一律不予资助,助力推进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营造山清水秀的行业生态。

  问:基金会如何加强项目申报辅导,这一期有哪些具体安排?

  答:为不断完善申报服务工作,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申报者规范申报,提升项目申报的质量,针对项目方的需求,基金会将按艺术门类分别安排(1)文学和网络文学;(2)电影;(3)电视剧和网络剧片;(4)戏剧曲艺;(5)音乐舞蹈;(6)美术文博等六场资助政策现场解读。申报者可关注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约登记报名。

  问:基金会对全年两期的项目资助工作有何计划安排?

  答:作为本市资助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平台,基金会围绕“强信心”、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计划逐步固定全年两期的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以便申报者形成合理预期、安排创作节奏。

  今年下半年资助项目的申报时间计划9月上旬启动。电影佳作、电影产业、电影人才等事后资助项目,是在申报时已完成公映、实施或已取得成果的项目,因涉及票房数据统计、获奖证明、成果证明等,基金会保持一年评审一次,相关项目仍在下半年受理,申报者可提前作好相关准备。

  问:为了有效提高市财政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基金会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监管?

  答:为进一步优化基金会资助保障机制,加强项目监管制约力度,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基金会于2021年起对部分资助项目实施了分期拨款。对于分期拨款的项目,须接受基金会委派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资助项目进行费用专项审计,尾款将在项目完成并通过审计后予以拨付。

  通过实施分期拨款和审计,项目方对监管和审计的重视度和配合度明显提升,协同管理机制得到优化,经费使用情况不断规范,项目实施质量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今年,基金会将继续完善资助项目分期拨款工作,根据项目验收和审计的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资助尾款的拨付时间和金额:对未按计划实施或发生实质性变更的项目,追回全部资助资金;项目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对未及时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追回全部资助资金;对逾期不完成或未按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的项目,追回全部资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追回全部资助资金;对预算执行率低于80%的项目,取消拨付项目资助尾款,并视情况按资助资金比例收回部分资助资金;对发现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取消拨付项目资助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