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918号提案的答复

2021-05-28 17:04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918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卢永毅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用好用活”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江南文化遗产资源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是上海中心城内整体性最好、规模最大的历史文化风貌区。据统计,在整个老城厢范围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98处,优秀历史建筑9处,各类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十分丰厚。

  古镇既是上海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上海重要旅游空间。江南水乡古镇是最具地域代表性的鲜明符号和印记。当前已进入大众旅游时代,旅游消费日益成为小康社会刚需、品质生活必须,古镇要加快成为高品质的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守正创新,文旅融合,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以文旅业态提升为切入点,推动古镇文旅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度挖掘江南水乡古镇历史底蕴,传承延续历史脉络,丰富拓展文化内涵,彰显江南文化特色。传承和弘扬江南文化,展示和体验优秀传统生活方式,将江南水乡文化的生活场景、历史记忆与地方特性融入到现代生活中,不断创造出新的文化符号,让古镇“活在生活中”,成为历史文化记忆活态博物馆。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文物保护。根据文物保护相关要求,我局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坚持分级保护、肌理保护、成片保护的原则,充分挖掘历史遗存,加大保护力度,对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明确保留的各类文物建筑采取抢救性措施,并坚决制止各类破坏、损毁文物和历史风貌的现象。比如,针对书隐楼这一重要但又属于私产的文物保护单位,我局每年拨款20万元用于该文物建筑的应急维护和抢险加固,有效地缓解了书隐楼的安全隐患,使其没有发生大的安全险情。加快历史建筑甄别工作,明确保留保护建筑的具体“留改拆”方案,通过留、改、拆多策并举,合理规划布局,保护当地历史风貌和建筑肌理,同时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此外,对于保护保留下来的文物建筑今后的业态定位,我局也会配合有关部门,对于今后的功能进行统筹规划,促进文物建筑的活化利用和传承更新。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将结合“建筑可阅读”工作,聚集数字化转型和服务社会化,加大对老城厢历史价值的宣传和传播工作。充分运用老城厢历史文化研究最新成果,比如黄浦区近期完成的上海市老城厢历史人文空间规划研究以及老城厢口述历史调研课题等,深挖老城厢历史文化内涵底蕴,通过增加开放建筑数量、增设二维码、建立专职讲解员队伍、完善一楼一套餐等手段,持续扩大老城厢文化历史的影响力和传播度,使得更多市民游客可以共享“人民城市”发展成果。

  三是推动活化利用。我局将充分利用好老城厢物质和非物质遗产资源优势,结合 “十四五”旅游专项规划,着力激发文旅业态在风貌建筑活化利用中的积极作用。鼓励结合地块开发引入文旅商多元业态,构筑富含老城历史的场所记忆,赋予老城厢保护和更新人文精神内核,提炼、宣传老城厢文化特征,使商业开发的价值性与遗产资源的独特性互为体现。同时,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充分挖掘、利用老城厢区域内的非遗美食、非遗项目景点、特色街区、老字号、文物建筑等,将非遗和旅游线路相结合,设计沉浸式、体验式的特色精品旅游线路,为老百姓提供更多元、更丰富的文旅产品。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201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的通知》(沪府办〔2019〕120号),成立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由市规划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我局作为全市文物主管部门,在老城厢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过程中,高度重视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通过参与旧改地块征收范围认定,积极主动向旧改部门提供地块内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清单,确保在旧改征收过程中地块内的文物建筑可以得到有效保留保护。

  再次感谢委员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姓名:李晶               联系电话:2311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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