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04-29 14:41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旅游政务公开工作,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上海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聚焦文旅重大任务、文旅民生服务、文旅投资消费以文物保护传承等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作用,提高市民群众和文旅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奋力开创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和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设新局面,助力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
二、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
1.围绕文旅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做好信息公开。聚焦实施“上海文明探源工程”、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红色文化传承保护以及长三角文旅一体化发展等重点任务,及时发布相关规划、计划、成果及推进情况。(文物保护管理处、资源开发处、革命文物处、政策法规处)
2.围绕文旅民生服务做好信息公开。聚焦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打造100个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市民文化节、电视节、旅游节、国际艺术节等重要节庆活动信息,持续推出“惠民游”系列产品,充分利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机,创新举办各项主题活动,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赋能美好生活。(公共服务处、电视剧处、重大活动办、艺术处、博物馆管理处、文物保护管理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宣传推广处)
3.围绕文旅投资消费做好信息公开。聚焦文旅产业投资、国际旅游形象推广、邮轮旅游、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等,发布各项投资政策、推介指南等信息,提升政策落实的科学性、精准性。围绕打响“一江一河游览”“建筑可阅读”“演艺大世界”“海派城市考古”等都市文旅IP开展集中宣传,围绕重大节展赛会、文旅产品、促进入境游发展以及优化文旅营商环境等发布相关政策,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政策解读,助推文旅投资和消费供给做强做优。(产业发展处、宣传推广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
4.围绕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做好信息公开。聚焦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制定出台文物保护相关规划以及文物安全、考古管理等制度规定,出版革命文物保护相关指引,加强非遗保护制度体系建设,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物保护管理处、革命文物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三、提升政策解读和政策服务质效
1.着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落实政策全周期解读,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精细化解读。针对市民群众和企业主体咨询较多、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跟踪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配合市府办和相关部门做好政策集成式发布,确保主题库归集政策的全面性、精准性。(办公室、相关处室)
2.做好政策阅办联动工作。坚持以用为要,推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实现阅办联动。对新增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实现阅办联动功能,扩大政策“阅办联动”覆盖面。(办公室、信息科技处、市场管理处、传媒机构处)
3.完善政策留言板功能。按照留言板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优化更新政策留言板设置,丰富政策留言板功能。增设政策评价与建议窗口,健全政策留言板咨询回应机制,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政策制定的牵头处室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公开发布;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政策制定机关及时启动专题调查。(办公室、信息科技处、相关处室)
四、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1. 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鼓励通过局官网、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和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加强听取意见的针对性,制定涉企政策时,重点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制定涉及民生服务政策时,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制定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时,充分听取相关社会组织、从业代表的意见。(办公室、市场管理处、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2. 健全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机制。在制订出台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旅游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质效等重大决策时,邀请专家学者、代表委员、公众代表等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参与决策讨论,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以适当形式向列席代表反馈会议决策情况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办公室、市场管理处、资源开发处、公共服务处)
3. 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围绕民心工程、实事项目以及重要文旅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府开放活动,持续提高公众参与度、满意度。(办公室、公共服务处,相关局属单位)
4. 高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健全完善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工作机制,压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做好留言办理结果应用,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办公室、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
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压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加强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传推广处,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
2.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坚持服务理念,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针对特殊复杂事项,健全政务公开、法规、业务等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从源头减少复议诉讼纠错量。(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栏目的衔接融合,提升公众获取信息便利性。健全局官网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协同联动机制,优化提升政务新媒体在政策发布与解读方面的功能。(办公室、信息科技处、宣传推广处)
4.加强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办公室牵头和督促指导的作用,与法规、业务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压实机关各处室、相关局属单位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适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宣传推广处,机关各处室、相关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