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04-20 11:2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2023年4月20日)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推动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中的促进保障作用,制订本要点。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持续推动文化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执行力,显著提高市民群众和文旅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透明度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市。
一、推进文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文旅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聚焦大博物馆计划、大美术馆计划、社会大美育计划,做好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信息公开。持续优化政民互动,围绕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打造“社会大美育”100个示范服务点,全年举办5000场艺术公共教育活动,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公布上海市民文化节、上海电视节、上海旅游节、上海国际艺术节等重要节庆活动信息。(公共服务处、艺术处、重大活动办、电视剧处)
(二)做好文旅产业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文旅产业韧性发展,持续做好第二届上海旅游投资促进大会以及重大文旅投资项目建设等相关信息公开。深化“浦江游览”“建筑可阅读”“海派城市考古”等文旅消费优质供给品牌内涵挖掘,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充分发挥导向和促进作用,及时发布文旅领域扶持资金项目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资源开发处、文物保护处、革命文物处、产业发展处)
(三)做好数字文旅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文旅数字转型创新,加大数字景区、数字酒店、数字文化场馆等信息发布力度,做好文旅元宇宙、数字服务平台等新场景应用信息公开。聚焦实施“主题宣传全媒体传播工程”,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扩大宣传效应。提升乐游上海政务新媒体和局官网影响力,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持续优化完善在线服务矩阵各项功能。(信息科技处、宣传推广处、办公室)
(四)做好文物保护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文物考古和发掘研究、非遗活化传承等,做好各类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国家“十四五”水下考古重大项目——长江口二号古船和保护利用等相关公开。围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名人纪念日等特色节日,及时策划发布特色活动信息,推动“最上海”的城市文脉保护传承和创新性活态呈现。(文物保护处、博物馆处、革命文物处)
(五)做好专业治理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文旅专业治理改革创新,做好行业法规规定出台、放管服改革和行业安全管理等信息公开。做好全国首部美术馆领域政府规章《上海市美术馆发展与管理办法》出台的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评估管理办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市场处、执法总队、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二、加强信息发布和推送,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一)做好政策公开源头管理。落实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要求,制定局政策文件标签目录,建立完善政策文件标签体系,使制定形成的政策按照标签目录明确的标签分类进行数字化归集发布和推送。
(二)做好重要政策推送工作。面向部分文旅行业主体或专业人士,开展重要政策精准推送。明确政策适用范围,通过市大数据中心定向推送材料信息给企业或单位,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政策发布页面统一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加强对留言板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探索开展政策“阅办联动”服务,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事项的,制文处室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连同办事网址提交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平台链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阅后即办跳转。
三、加大解读和咨询力度,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一)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落实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做好“应解读、尽解读”工作。解读材料应聚焦政策适用范围、操作方法、助企举措、新旧差异等内容,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清晰提供相关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积极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二)做好多元化解读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等解读工作。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开展“我为政策献一计”活动,及时准确向公众公布政策草案,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建议。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政策沟通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和沟通指导工作,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政策咨询知识库建设。持续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局长信箱、在线咨询、便民问答等政务咨询服务。对超出知识库范围的集中咨询问题,及时反馈制文单位,不断丰富完善政策问答知识库建设,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
四、深化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提高公众满意度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将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重大决策程序的前置条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公开征询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优化代表遴选方式,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决策会议,主动向社会公开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
(二)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和集成发布。3月底前完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工作,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集成展示有关决策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情况、会议审议情况等各项信息。积极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4月底前完成对相关涉主题政策的全面梳理、确认、报送。
(三)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做好8月份政府开放月期间的各项开放活动,结合实事项目、文博艺术平台等,做好文旅主题开放活动,活动期间安排参观、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政民互动。结合全面建成开放上海数字文旅中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
五、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优化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落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管理,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政府信息。
(二)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和动态更新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内容衔接,探索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三)规范局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持续优化局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按照“去重互补”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局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加强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梳理总结,定期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
(五)加强培训和督导。加强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调研指导局行政执法部门、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