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主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24-06-20 16:09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物发〔2024〕1号

 

各区文物局、各文博单位:

  2024年6月18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主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物保函〔2024〕737号),就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主汛期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加强本市主汛期文物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压实主体责任

  各区文物局、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高度重视主汛期文物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属地主体责任、使用者管理者直接责任以及部门监管责任,面对当前汛情形势,决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备足防灾救援物资,抓实抓细防汛防台措施,确保防汛期间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各区文物局、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突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特别是要针对防汛重点单位和有结构安全隐患的文物建筑,抓住极端气候来临前的时机,全力做好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的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

  三、有效落实防汛防台举措

  各区文物局要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使用人、管理人针对高空坠物、文物建筑上的店招招牌、门窗、构筑物、大型树木等进行排查,确保消除“头顶上的风险”;有地下空间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做好防止雨水漫灌的防护,准备相关围挡设施;针对容易发生积水的部位、空间,要准备好相关排水设备,落实防止雨水和附近水系倒灌的具体措施;针对旧改地块等区域长期空置的文物建筑,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巡查检查,对有坍塌风险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地的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气象预防情况,在台风过境等极端气候影响期间暂停相关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采取临时加固等措施,保障工地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

  各区文物局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建立主汛期值班值守机制,时刻对标极端气候应急响应等级,加强与本地区防汛防台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态势。要结合实际,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响应流程、应急和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发生文物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及时上报。请各区强化区内文物安全信息报送机制,如发生险情和文物损失情况的,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文物局。主汛期结束后,各区文物局应针对受灾情况进行核实评估,认真填写《文物博物馆单位受灾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文物局。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主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文物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