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行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

2026-09-24 10:39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2026〕28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6〕216号)要求,对照《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4〕407号)、《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文广影视〔2010〕1643号)、《上海市文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文管发〔2010〕1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岗位要求。纳入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现聘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1年内将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岗位设置方案中未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的单位,原则上不能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人员,可采取特设岗位引进和聘用二级岗专业技术人员。

  2.任职要求。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及以上。其中,已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4年及以上。三级岗位的聘任年限截止2026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对本学科、本领域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的研究和高深的文化艺术造诣,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理论水平,通晓本专业业务,在实践中有创新,并形成独特的风格;在促进事业繁荣和产业发展中发挥学科、专业带头人作用,在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对所在领域的发展成绩卓著、贡献突出,在社会和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除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认可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

  2.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

  3.文化文物广播影视行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国内同行专家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4.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5.荣获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优秀专家”等称号的;

  6.入选国家或本市重点人才工程的;

  7.获得行业内本专业领域国家级一等奖(个人奖)2次以上的;

  8.担任国家级学术团体副职(含)以上职务的;

  9.担任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的;

  10.具有行业内本专业领域其它省部级以上称号或重大奖励等情形的。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一)申报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原则。

  (二)申报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并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上海市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申请表(附件1),提交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来、特别是近5年在本专业领域的业绩、成果、获奖等情况。

  2.组织内部考核。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二级岗的设置比例和条件,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思想品德、学术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3.确定拟聘人员。经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和考核推荐意见。推荐数量必须掌握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空岗数以内(一般按实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人员数的10%以内计算)。

  4.拟聘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5.主管部门审核。各事业单位拟聘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文化旅游局。

  6.资格复审。市文化旅游局在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对事业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和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复审。

  7.行业专家评议。市文化旅游局在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组织行业专家按照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8.确定聘任对象。市文化旅游局将评议通过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事业单位填写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附件2),逐级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录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各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报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二级岗位设置及空岗情况、单位考核及集体研究讨论情况、公示情况等);

  2.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1,经单位法人签字后盖章);

  3.延长退休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须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或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延长退休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4.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

  5.高级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本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封面、封底),主持或主要参与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和重大项目,以及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送以上材料时,请附电子文本。

  (二)申报要求

  1.坚持申报标准,严把推荐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突出实绩导向。实行自审负责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循申报程序,严把推荐质量。

  2.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申报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循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以及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任职资格。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申报材料于9月24日前,报送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大沽路100号810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23115565

  电子邮箱:540694143@qq.com

 

  附件:1.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2.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市级)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