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的通知
2026-03-31 10:37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发〔2026〕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函〔2026〕137号)要求,组织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通用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空间计算、扩展现实、智能体验装备、新型显示、绿色低碳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低空旅游、沉浸式交互、数字内容智能生产等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立足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注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前,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运行管理较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五)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与资助资金之比不低于1:1。
(六)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三、支持举措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择优推荐不超过4个项目。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并于2026年5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申报书一式二份)报送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包括可编辑版和含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ljxxkj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911室
联系人及电话:何 潇 2311830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