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12-05 18:25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发〔2023〕1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4号)要求,开展本市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申报人需根据26个选题方向(附件1)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市项目推荐工作,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申报人需填写《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注意事项

  请于2024年1月5日前报送纸质推荐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ljxxkjc@163.com。

  寄送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911室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科技处。

  联系人:何潇23118309    徐懿驰23118116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