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支持高新视听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11-22 09:29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广电发〔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上海市高新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广播电视台、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国(上海)超高清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和《上海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关于支持高新视听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11月18日

 

上海市关于支持高新视听产业发展

的若干措施

  为促进上海市高新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一流的高新视听内容制作和技术研发应用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广播电视台、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国(上海)超高清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和《上海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结合上海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设立高新视听产业发展资金。推动三年内实现3个以上电视频道采取4K超高清方式播出,头部网络视听平台新增节目中超高清占比超过50%,全市4K超高清节目储备时长超过10000小时,8K超高清视频储备时长超过500小时。推动构建人工智能全链赋能的高新视听内容制作新型工业化体系,超高清视频平均制作成本降低至高清的1.2倍以内,培育文旅元宇宙、未来电视、互动视频等高新视听示范项目30个以上,打响“上海视听”品牌。

  第二条  支持超高清技术在内容制作领域应用。鼓励使用4K/8K超高清技术拍摄制作电视剧、网络剧、纪录片、动画片、体育赛事、综艺等专业化节目,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后期制作总投资30%的比例进行支持,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扶持。

  第三条  支持构建内容创制新型工业化体系。鼓励综合使用人工智能、虚拟摄制、5G等技术加快提升视频内容创制效率,探索超高清内容生产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业化解决方案。支持建设高质量超高清视频语料库,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30%的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开展剧本创作、角色与场景生成、智能推荐与分发等应用,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30%的比例进行支持,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扶持。

  第四条  培育高新视听创新场景。支持使用VR/AR/XR、裸眼3D等视听技术制作并在传媒、文旅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的产品。对具备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并产生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40%的比例进行支持,给予最高400万元资金扶持。

  第五条  支持高新视听企业集聚发展。吸引全国和本土高新视听企业集聚,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引进或新设立高新视听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开办资助。对高新视听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新型产业孵化器项目给予必要支持,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30%的比例进行支持,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扶持。

  第六条  支持打造产业发展交流平台。鼓励搭建高端论坛、娱乐展演、版权交易、重大项目发布、创新创意大赛等平台,挖掘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对具有重大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高新视听特色会展活动,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50%的比例进行支持,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扶持。

  第七条  强化行业人才支撑。支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高新视听产业链人才和创业团队,用好本市市区两级人才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或团队予以支持。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加强相关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鼓励重点企业联合行业协会、高校院所、产业园区,开展多层次职业岗位培训,满足超高清视听领域个性化人才需求。

  第八条  本措施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