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美术馆保障与促进办法(暂名)》调研与起草项目招标信息表
2021-06-15 14:35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购买主体 |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美术馆保障与促进办法(暂名)》调研与起草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23118128 |
项目预算 | 12万元 | 项目类别 | 公共文化类 |
项目周期 | 5个月 | 投标截止日期 | 2021年6月21日 |
项目需求信息 | |||
1、 项目情况介绍 为做好《上海市美术馆保障与促进办法(暂名)》立法工作,开展《上海市美术馆保障与促进办法(暂名)》调研与起草工作,包括开展调研、草案修改完善、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各类论证咨询、起草说明、草案解读以及其他立法相关工作。市文化旅游局上报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之后,协助参与《上海市美术馆保障与促进办法(暂名)》的修改和完善。 | |||
2、 对项目承接方的要求 在上海本地注册的合格法人机构,有经验丰富、业务扎实的研究团队和专家,熟悉公共文化领域重要法规、政策,有承担过相关立法研究和法案起草经验的专家参与本项目工作。 | |||
3、 项目结项要求 按项目时间节点提交下列资料: (1)开展调研、协助整理、起草征求意见情况、专家论证意见、各类论证咨询报告、立法参阅材料以及其他立法相关汇报材料、研究报告等。 (2)协助起草向市司法局报送的下列资料:《上海市美术馆保障与促进办法(暂名)》(送审稿)及其说明;立法调研报告、草案送审稿条文的法律法规依据;征求各方面意见的情况。草案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法规的必要性,拟确定的主要制度、主要措施以及主要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等内容。 (3)市文化旅游局上报市司法局之后,协助参与《上海市美术馆保障与促进办法(暂名)》的修改和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