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18:33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2024年1月30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whlyj.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55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和本市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总体要求,围绕文旅领域重点工作,推动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持续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提升文旅领域治理中的推动促进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以政务公开水平的提升促进上海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文化旅游局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要求及公开范围,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局官网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它文件55件。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机关概况、内设处室、局属单位等内容。
发布2023年度部门及各预算单位预算、2022年度部门及各预算单位决算、2023年度各预算单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22年度各预算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表及相关专项资金信息。
发布2022年上海市文化统计年报主要统计指标、2022年上海市文物统计年报主要统计指标、2022年上海市广播电视统计年报主要统计指标、2022年上海旅游业统计公报。
一是做好文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有3个方面:
1.围绕推动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强化信息公开。聚焦文旅服务国家战略、重大文旅投资、重大国际节展、重大主题创作以及文物领域综合改革等重点,认真做好重要信息新闻发布和集中报道、重要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工作。
2.围绕文旅赋能高品质生活强化信息公开。聚焦做优城市美育、丰富文旅消费供给、提升公众服务品质、重振入境旅游市场、抢占数字文旅新赛道以及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内容,做好活动策划、跟进报道、信息公开等工作,及时发布各类成果推介、活动信息等,重点做好各类民生活动信息发布推送和宣传报道等工作,持续优化政民互动。
3.围绕实现文旅领域高效能治理强化信息公开。聚焦夯实文旅发展基础、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统筹文旅发展和安全等工作,及时做好公众意见征询、政策文件发布、内容精准推送和配套解读问答等工作。
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4月18日局主要领导做客“2023上海民生访谈”,就文旅新消费场景打造、高品质文旅体验、城市大美育项目、年度重点文旅活动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解答市民群众来电咨询,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开展政府开放活动。落实常态化开放要求,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6·10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及市民文化节、旅游节等时机,积极向市民群众介绍本市文旅领域重要工作推进情况、行政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开展“走进美术馆”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观看美术展览、了解美育课堂、体验艺术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四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全年办理建议提案13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1件,主办25件,会办26件;政协委员提案83件,主办28件,会办55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有关要求,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托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依申请办理件的全量管理、全程留痕等工作,确保责任可追溯。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意图和诉求,做好便民解答和指引,不断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202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0件;办理答复49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2件,占24%(主动公开10件,依申请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7件,占14%;不予处理4件。其他处理25件(3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顺延至下年度答复,其他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件(均获维持)、行政诉讼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及时发布决策信息和事项内容。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集成展示决策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情况、正式发布稿及解读材料等信息。
二是探索政社合作参与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针对2023年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依托行业协会加强政社合作,发布政策宣讲培训信息,组织相关企业主体参加政策宣讲培训,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主体投身本市旅游业发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优化政策咨询和便民办理服务。在政策发布页面统一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便于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互动交流。
二是探索做好政策“阅办联动”。对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部分政策文件,在标题页和具体办事事项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方便公众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三是做好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梳理汇总本市文旅领域各项惠企政策,完成政策集中式发布工作,确保入库公文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四是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联动。做好平台间信息共享和联动解读,持续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局官网共编辑发布各类信息1807条,全网浏览量2687051,访客量585324人次;乐游上海微博发布图文5132条,总阅读量9169万人次,粉丝数403.5万人;乐游上海微信公众号发表推文2447条,总阅读数906.2万,粉丝数81.35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及时出台《2023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年度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问题梳理和整改完善工作;做好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办理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0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86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2 |
||
行政强制 |
2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7 |
1 |
0 |
0 |
0 |
1 |
4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七)总计 |
47 |
1 |
0 |
0 |
0 |
1 |
4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网站栏目设置和分类需进一步更新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精准推送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压实基础,加强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作用。二是突出重点,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涉及公众利益政策信息发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助监督作用。三是紧扣节点,加强互动解读和回应关切,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强监管质效。
六、其他说明情况
(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做好以下4个方面:
一是持续做好重点公开。围绕大博物馆计划、大美术馆计划、社会大美育计划推进实施,做好重点文博展览、重要惠民活动、重点文旅项目等推介报道和信息公开。围绕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打造“社会大美育”100个示范服务点,全年举办5000场艺术公共教育活动,每月及时跟进发布公共艺术教育、美育课堂等重要活动信息。围绕文艺精品创制、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升、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主题,做好第22届上海国际艺术节、第28届上海电视节、上海市民文化节十周年等重要节庆活动信息发布。深化“浦江游览”“建筑可阅读”“海派城市考古”等优质文旅供给品牌内涵挖掘,做好品牌宣传引导及活动类信息发布。充分发挥导向和促进作用,及时发布文化、旅游、广电、文物等扶持类资金项目信息。做好假日文旅宣传,及时发布旅游出行安全提示。
二是加强政策信息发布和推送。强化源头管理和重要政策推送,发布全国首部美术馆领域政府规章《上海市美术馆发展与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评估管理办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3年版)》等文件,持续做好政策解读,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优化政民沟通渠道建设。开展线上“我为文旅献一计”人民建议征集,联动线下多渠道听取公众意见,深化公众参与和互动,提高公众满意度。
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更新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内容衔接,探索实现标准目录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融合应用。
(二)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市文化旅游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080653次,按点击率高低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近期信息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统计资讯、政府公开年报等。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