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0 16:24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whlyj.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552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字〔2022〕1号)的要求,围绕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重振,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功能,持续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提升文旅领域治理中的推动促进作用,以政务公开水平的提升促进上海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要求及公开范围,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其它文件76件。进一步梳理完善本市文旅系统市、区、街镇三级权责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工作实际情况,做好实时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发布2022年度部门及各预算单位预算、2021年度部门及各预算单位决算、2022年度各预算单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度各预算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表及相关专项资金信息。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公开。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1.在文旅重大项目活动公开方面,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打造上海文化和旅游品牌,做好重点美术和群文主题创作、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历史文脉考古探源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聚焦文旅重大节展活动,做好第33届上海旅游节、2022年上海市民文化节、第四届上海国际艺术品交易周等公开。
2.在文旅产业发展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发布文旅行业助企纾困政策及相关扶持资金项目,做好文旅行业专业年报和全市旅游发展指数等相关产业数据发布。做好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建成开放、上图东馆开放、上博东馆建设推进、上海乐高乐园开工等重大工程建设信息发布。
3.在文旅民生信息公开方面,围绕市政府实事项目、“大博物馆计划”“大美术馆计划”“社会大美育计划”,做好各类重点文旅活动的信息公开,及时跟进发布各类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就社会关注度高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文旅行业提质增能政策措施等,及时进行发布解读。
4.在高效能文旅治理公开方面,第一时间做好“大上海保卫战”期间文旅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公开;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多渠道向市民游客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提示。加强窗口服务,持续做好文旅新业态监管、营商环境优化等信息公开,持续为文旅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5.在推动文旅数字化转型信息公开方面,充分发挥“乐游上海”上海文旅线上服务总入口作用,进一步深化完善“政务+服务”功能,健全线上服务矩阵,进一步提升智慧文旅服务体验度,持续增强文旅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市民游客权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做好信息发布和专题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7月19日局主要领导做客“2022上海民生访谈”,就大力实施文旅行业重振、文旅民生、文旅卓越实践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围绕做优家门口好去处、开展重点文旅活动等内容,解答市民群众的关心关注。
三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共办理建议64件,我局主合办32件,会办32件;办理提案80件,主合办31件,会办49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与业务处室人员横向协调,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加强与信息公开申请人沟通,及时准确掌握真实需求,促进申请人对局信息工作的了解,提高答复准确率和满意度。
2022年,本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2件,数量较往年有所减少;办理答复56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0件,占35.7%(主动公开6件,依申请公开14);不予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8件,占14.3%;不予处理1件;咨询2件,占3.6%。其他处理24件(1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顺延至下年度答复,其他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备案公开工作。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及时对部分历史公文公开属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按照“应入尽入”原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主动公布市政府、本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依展示决策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网站平台与新媒体平台内容联动,完善发布机制。持续做好网站平台信息发布,局官网全年发布信息1671条,进一步提升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围绕规划出台、政策制定、疫情防控以及市民普遍关心的节展活动、旅游推介等内容,及时做好信息推送。
二是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完善网站主动公开文件主题分类。围绕市民群众关注热点和办事需求,对官网主动公开的公文,强化分类展示,新增特色主题分类,确保全量覆盖、分类准确、要素齐全、便于查阅。
三是积极拓展网上互动沟通渠道,完善网上咨询功能,及时答复网民留言。优化完善网站知识库,加强与“12345”市民热线知识库、专业知识库内容统筹、共用共享,不断提高咨询类留言答复质量。
截至2022年底,“乐游上海”微信订阅号粉丝数达到63.9629万,全年发布信息1998条,累计阅读数817.4万人次;“乐游上海”政务微博粉丝数达到404.2426万,全年发布信息5538条,日平均阅读数26.06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及时出台《2022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新年度局政务公开重点公开领域、重点任务;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做好问题清单梳理和内容整改;加强机关内部协调、业务指导和培训等,不断提升办理效率,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0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0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8 | ||
行政强制 | 2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4 | 8 | 0 | 0 | 0 | 0 | 5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 | 1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1 | 0 | 0 | 0 | 0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8 | 6 | 0 | 0 | 0 | 0 | 24 | ||
(七)总计 | 48 | 8 | 0 | 0 | 0 | 0 | 5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就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等工作需要持续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完善联络员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意识和自觉性。三是加强对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四是做好决策公开,围绕年度政府实事项目加强互动解读、回应关切,推动做好公开工作。
六、其他说明情况
(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做好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调整网站专题栏目设置,做好公文主题划分和分类展示。做好主动公开公文发布,同步推送到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有关要求,在文件中标识有效期。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进行转化公开。
二是加强文旅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做好重大文旅项目活动、重点文旅产业投资、助企纾困政策、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文旅疫情防控以及文旅数字化转型等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优势,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持续加强政民互动,开展民生访谈、意见公开征集、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四是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搭建政民沟通桥梁,围绕美术馆服务管理、旅游发展方案制定等,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公开征集。完善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功能,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及时公开网民留言和答复内容,集中回应共性和热点问题。
五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专栏,调整更新全领域标准目录,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场景化公开。
(二)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市文化旅游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698246次,按点击率高低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近期信息公开、计划规划、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概况、统计资讯、政府公开年报等。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