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30 10:01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whlyj.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552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文化旅游局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和世界旅游城市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打响“上海文化”品牌等发展目标与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上下功夫,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完善组织机构,夯实工作基础
积极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后的局领导班子分工和处室人员岗位情况,及时调整、配齐配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力量。修订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细化要求,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加强过程督导,在各类信息特别是公文类信息制作时同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二)落实公开要求,抓好基础工作
认真做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旅游演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工作。对接“一网通办”平台,做好市文化旅游局权责清单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等信息公开,方便市民办事并接受监督。
(三)解读重要政策,做好重点公开
为落实“文创50条”“旅游30条”等重要政策,及时发布2019年度市文化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4项文化资金(即:高雅艺术进校园、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群众文化项目资助和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19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上海文化基金会2019年度重大文艺创作项目以及一般资助项目、各专项基金等申报指南,方便各类主体申报。配合上海在全国率先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局官网“政务公开”板块下增设“公共文化”专栏,主动推动文化艺术活动及旅游出行安全提示等信息。发布2018年度市政府实事工程后续推进情况,对2019年完成服务功能提升并通过验收的新一批417个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予以发布,方便市民就近获得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加大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以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国际电影节等大型节庆活动、“百万市民看上海”等文旅特色活动宣传,满足市民文化消费需求。
(四)拓展发布渠道,扩大公开覆盖
加强市文化旅游局政府网站建设。及时整合原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和原上海市旅游局网站,以“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形式(http://whlyj.sh.gov.cn)正式上线,归口发布载体与渠道,并结合文旅融合发展新任务、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新要求,优化完善“一网通办”“要闻动态”“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公众服务”等板块及子栏目,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查询。高度重视新媒体发布渠道,把“两微一端”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主动发布信息,主动加强引导,主动扩大宣传,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发展环境。
2019年,“文化上海”“乐游上海”发布微信2137条,总阅读数达506000人次,网民关注量(订阅数)50余万。“文化上海”“乐游上海”政务微博推送9515条,总阅读数达4209833人次,网民关注量(订阅数)506余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文化旅游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的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局均及时向社会公布,主要有以下内容:
1.市文化旅游局机构职责、机构领导、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区县部门和相关人事任免;
2.市文化旅游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
3.市文化旅游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全年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4.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领域计划规划、政策法规类信息和相关政策解读;
5.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办事类信息;
6.主动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年度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财政性信息;
7.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统计数据类信息;
8.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结果公示等;
9.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
10.本局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市文化旅游局网站以及“文化上海”“乐游上海”微博、微信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此外还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建设,方便公众提交公开申请、查阅信息;并依托“上海档案信息网”、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市图书馆向公众提供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9年,市文化旅游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9年,市文化旅游局处理的4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有20件,占受理总数的41.7%;“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有17件,占35.4%;“不予公开”的有2件,系“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占总数的4.2%;“不予处理”的有1件,系“重复申请”,占总数的2%;“其他处理”有8件,占总数的16.7%。
(三)已申请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2019年,市文化旅游局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9年,针对市文化旅游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2019年,针对市文化旅游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10月,市文化旅游局网站改版上线后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609029次,按点击率高低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近期信息公开、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建议提案。“962020”旅游服务与“12345”市民热线全年接听处理电话与工单68027通(件),收到处理12301全国旅游投诉平台转交投诉工单 6525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决策公开过程中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下一步,市文化旅游局还将推动文旅高质量融合为契机,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流程、创新载体,不断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本次统计的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026 | 1026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48 | 0 | 472 | |
行政强制 | 3 | 0 | 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8 | 51024800 |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5 | 3 | 0 | 0 | 0 | 0 | 4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1 | 0 | 0 | 0 | 0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七)总计 | 45 | 3 | 0 | 0 | 0 | 0 | 4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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