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1-29 01:01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市旅游局
2018年1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旅游局政府网站http://lyw.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 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旅游局办公室,电话:23115505。
一、概述
上海市旅游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认真落实《2017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十三五”规划和全市旅游重点工作,丰富公开渠道,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国家《条例》与本市《规定》的推行落实,完善本机关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在文件形成时同步进行审查,确定文件公开属性。结合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情况,梳理修订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上海旅游政务网网站架构,丰富完善栏目功能,实现信息资源整合,着力推进旅游管理部门统一门户建设。网站强化“以民为本”的理念,在实现“政民互动”栏目升级改造,新媒体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网站的服务功能建设。今年7月,网站完成了与中国上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统一了依申请公开栏目的接收口径,从而提升了信件处理的效能。
3、规范公开专栏。一是对“旅游规划”、“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文件”等板块进行了重新调整,规范命名。二是新增“新闻发布”、“重点领域”、“建议提案”、“信访接待”、“回应关切”、“实事项目”、“信息公开依据”、“政策解读”等公众关注度高、实用性强的板块,将凡是与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廉政风险点等事项,列为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网站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为公众做好政策解读,集中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我局没有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财政资金信息。
4、扩大社会参与。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政务网平台整合了“局长信箱”、“旅游咨询”、“旅游投诉”、“问卷调查”、“法律咨询信箱”、“信息反馈”等栏目,实现了政民互动服务的统一化管理;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的理念,推进政民互动功能建设;及时更新内容,制定响应机制,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来信进行处理和反馈。
5、强化培训考核。建立政务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举办全市旅游行业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及部分骨干旅游企业政务信息员参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风行风建设和局行政工作年度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人事任免等情况。
2、主动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市旅游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信息。
3、主动公开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规划及政策解读。
4、主动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年度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财政性信息。
5、主动公开重大旅游节庆会展活动及旅游黄金周期间的情况。
6、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7、主动公开本市旅游统计数据类信息及重要旅游基础设施情况。
8、主动公开本市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信息。
9.主动公开本局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局政务网站(http://lyw.sh.gov.cn)和“乐游上海”微博、微信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同时依托“上海档案信息网”、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向公众提供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网上申请27件,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受理的2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29件。其中按期答复23件,延期答复6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中经审理后被驳回诉讼请求的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1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度“962020”旅游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共接待来电咨询投诉3.7万次,日均101次;网上咨询325件,接收来信213封。政务微博的网民关注量(订阅数)380余万;政务微信的网民关注量(订阅数)30余万。
六、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根据2018上海旅游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做好黄浦江两岸、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沪郊休闲旅游等重点项目的发展建设相关信息公开;做好相关旅游线路和产品设计、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旅游市场秩序管理等方面信息公开。
二是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和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加大平台建设的力度。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认真落实《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务信息和中国政府网微博微信内容报送及统计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4〕23号)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注重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完善局官方网站功能,整合网站的各种公开栏目,设置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栏目;统一规范性文件栏目,并对所涉及事项、部门、业务等进行分类。同时,要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网站信息发布一致,目录并具备检索功能。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30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30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28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2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8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9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9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9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3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6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7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8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2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1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3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0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0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