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2-28 00:58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上海市旅游局

2014年2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旅游局政府网站http://lyw.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旅游局办公室,电话:23115505。

一、概述

2013年,市旅游局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根据年度的重点工作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准则,紧密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规范

坚持“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探讨政府信息公开中所遇的新问题、新难点。

(三)扩大公开范围,不断充实内容

组织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表》,将凡是与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难点问题、廉政风险点等事项,除有保密规定的除外,都列为目录。如旅游发展规划、假日旅游提示、旅游安全政策、导游管理、星级饭店评定等内容都列入其中,尤其是对发生在境外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发布出境旅游目的地提示信息,指导旅行社及游客妥善做好相关事宜。与此同时,明确内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机关财务收支情况、人事管理制度、机关各类先进模范评选等内容。

(四)提高信息时效,突出发布重点。

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公开。规定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产生的信息在2个工作日报送,重要信息实行当日内报送,旅游时报社政务部承担一般信息的审核、编辑和发布,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审核后第一时间发布。一年来,为应对台湾南投地震、歌诗达邮轮游客“滞船”、H7N9禽流感等突发公共事件,经与相关权威部门协商后,第一时间利用局门户网站和旅游时报及时发布旅游提示,为广大旅客安全出行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服务。在上海旅游节、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第52届全球年会、“5.19”中国旅游日等等重大活动举办之际,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涉旅信息。

(五) 立足门户网站,拓展公开载体

一是不断提升政务网站管理运营水平。认真修订《市旅游局政务网站信息工作制度》和《关于上海旅游政务网各栏目日常分工的通知》、《政务网要闻信息报送规范》等内部规章制度,推动政务信息运行和维护管理的规范化。认真做好网站页面改版,丰富政务网信息量,为各旅游单位提供更多的展示空间;顺利完成政务网后台报送系统切换,启用全新的报送和审核系统,增强政务网搜索、专题制作功能,强化在线办事;完成初级无障碍改造工作,包括“辅助浏览工具、网站语音服务部署和网站首页无障碍改造”等三项工作。会同各区县、各旅游企业组建起一支近百人的信息员队伍,定期组织培训交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准确规范。同时,按月精心编辑《旅游情况交流》,突出需求调整栏目,扩大信息采集量,加大行业交流力度,增强政策参考价值,特别是根据行业需要,增编了《旅游法》宣贯和《2013上海旅游节》2期特刊。

二是努力放大政务微博影响力。“乐游上海”官方微博上线以来,共发布信息1万余条,新浪网粉丝突破91万,腾讯微博粉丝11.6万,东方网微博粉丝2万多,新民网粉红7500余人,微博原创率达90%以上,位列全国旅游行业微博排行榜前10名。强调线上线下互动、传统新兴媒体联动。会同上海广播电视台、《新民晚报》社、《旅游时报》社、上海申通地铁成功打造了“上海旅游99系列”活动品牌,今年先后策划推出了“记忆上海的99种年味” 、“发现上海的99种清凉”、“晒晒旅途中的99个瞬间”等多个主题活动,受到粉丝的普遍关注和好评。探索实施微博直播工作。成功完成“5.19”中国旅游日和2013上海旅游节微博直播,实现与沪上知名景点信息交流互通,达到了信息即时发布,为上海各大旅游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发布,发挥了旅游政务宣传新媒体传播的优势。加强旅游新媒体区域合作。2013年9月,上海市旅游局牵头,与重庆、福建、河北、河南、浙江、江西、广西等七个省市旅游局的官方微博成立“中国旅游官微联盟”,建立微博互相转发、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在2013上海旅游节期间,“官微联盟”转发了“乐游上海”发布的专题微博7条,涉及旅游节半价惠民、开幕大巡游、纪念品设计大赛、花车评比等,向超过1000万的微博粉丝宣传了上海旅游节,并在兄弟省市旅游系统中形成了良好反响。

三是主动探索运用政务微信新平台。在前期精心筹备的基础上,市旅游局微信公众账号“乐游上海”(订阅号)于2013年8月1日正式开通。截止年底,累积粉丝量超过6000人,日均粉丝增加量约40人。平台目前定位为发布上海旅游休闲资讯,以服务性、权威性、趣味性为主,目前基本确定两个主打栏目“上海怎么玩”、“上海哪好玩”,以及“食”、“购”、“娱”、“游”等栏目。平台每天推送一条消息(含2至4条资讯),目前共计237条资讯。图文页面总阅读人次约48.5万人次,分享转发数总计2.89万人次,其中在10月16日推送的消息得到2万多人次的阅读量和2100多次的分享转发。同时平台平均每天收到2至3条网友互动咨询的消息留言,基本都在当天进行了及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62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45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机关内部办公网发布内部信息达近百余条。

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还加大网上办事和服务的力度,在局政务网设置各类查询信息84项,各类表格下载22项,特别是《便民信息》栏目,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细分6个方面进行答疑解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件4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电话申请2件。主要是大学生调研、涉旅咨询、表格下载等问题,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及时的答复,效果良好。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市旅游局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2420次,现场咨询接待128次,网上咨询463次。2013年度政务网站专栏访问量为837535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不善于处理业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系;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2014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上,做到灵活多样。继续加大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改进栏目,方便群众查询,畅通诉求渠道,增设一些更加贴近实际、贴近行业、贴近群众的版块。

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上,做到规范合法。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详细记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到件件有据可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到有关单位取经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上,做到督查奖惩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运行。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以下附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包括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和复议、诉讼情况以及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等。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6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66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

其中:1.同意公开数

4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4863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63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28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42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837535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