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四批上海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2014-05-27 02:36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沪文广影视[2009]1316号),市文广影视局开展了第四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全市各区县、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文广影视局组织专家对第四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进行了初评。经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形成了第四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85名。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第四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异议受理单位: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宜路125号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电话:54244133、542441178、54244209
 
  电子邮箱:shzx4133@163.com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