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假期出游安全提示
2025-09-26 09:15 来源: 乐游上海
2025年国庆、中秋将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平安快乐出游。
做好行前准备。关注途径地和目的地天气、交通情况,合理规划行程。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网红打卡点”。密切关注出境游目的地安全形势和注意事项,不前往高风险地区。
注意出行安全。自驾出游请提前检查车况,遵守交通规则,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乘坐旅游大巴和观光游船时,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 穿着救生衣。参与登山、涉水、高空、高速、探险等户外活动和高风险项目时,请根据自身年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听从专业人员指导,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参加夜游、赏月等人流密集活动时,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疏导指挥,避免拥挤。
文明理性出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遵守参观游览提示,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出境游过程中,自觉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做到“入境问禁、入乡随俗”,维护中国公民良好形象。参团旅游请理性选择旅游产品,规范签订正式合同,警惕“不合理低价游”,提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妥善应对突发情况。入住酒店时,请了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遭遇交通意外、自然灾害、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请保持冷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疏散避险。必要时及时报警求助。
旅游投诉请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在海外遇有紧急情况,请拨打当地报警电话并就近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获取领事保护(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国庆、中秋假期旅游服务提示
案例一:勿轻信个人发布的旅游招徕信息
肖先生一家来上海游玩,在某社交媒体上搜到迪士尼乐园游玩招徕信息后,订购一大一小两人旅游团并全额支付款项。旅行期间,发现产品与宣传不符。其出行交通由旅行社代订网约车,迪士尼乐园行程不仅与其他家庭拼“陪玩”、快速通票亦未兑现。肖先生投诉后得知,该企业无旅游经营许可证,且经文旅执法部门按照注册地址现场勘察确认为虚拟地址、无实际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
提示:消费者在互联网浏览、咨询当地旅游信息时,请不要轻易相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直播平台主播承诺的各种服务标准,不要轻易相信百度等平台上带联系方式的旅游札记、旅游美文、旅游小视频、跟帖感言、评论区留言等信息,不要轻易相信没有资质的商家、个人所提供的旅游服务。建议消费者通过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方渠道及其授权商家购买度假区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如个人权益受损,建议报警以寻求相关执法部门协助。
案例二:自由行订票需看清规则、多渠道类比
1、刘先生带退休父母在拉萨自由行,通过某在线平台购买3张布达拉宫成人全价门票后,发现该景区官方售票渠道中区分成人票与优惠老年票,在线平台称购票页面以注明“不可退”故拒绝退票。
2、王先生通过某在线平台订购海昌海洋公园当日门票,未注意购票页面的规则提示,现场检票时才知道自己买的是期票,被工作人员告知需等候9小时方能入园。
提示:消费者在准备自由行或订购单项票务时,请务必仔细核对相关订单内容、认真阅读须知条款等。在购买前,尤其是在为特殊人群(老人、儿童、学生)购票时,应主动核实票种信息以及与官方政策的差异。购票平台在销售特殊类别票务时,有义务以显著醒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票种的性质和使用规则。
案例三:勿贪小,警惕特殊渠道陷阱
游客陆女士通过互联网看到黄某发帖,声称可优惠携带他人入园游玩,陆女士母女支付了相关费用后与黄某如约到达该景区点,但被拒绝进入。经调查发现,黄某购买的是景区点的家庭套票,按套票使用规定,一次可携带另外两位家人共同游玩,但黄某却利用家庭卡多次违规携带其他非家庭成员,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景区点套票使用规定,导致陆女士母女也无法进入游玩,产生了经济损失。
提示:消费者不要被网上优惠购票信息所迷惑。任何声称可以通过“员工内部价”、“特殊优惠券”、“多次票携带”、“刷脸进入”等非正常方式优惠入园的信息,都需要高度警惕,这极有可能是利用规则漏洞或进行诈骗的幌子。家庭票、团体票、年卡、次卡等都有明确的使用限制,陌生人几乎不可能合法地通过这些方式为您提供优惠。请务必通过景区点官方渠道,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四:酒店安全隐患引发的意外伤害
节假日期间,消费者白女士携其未成年子女入住本市某酒店。入住后,该未成年人在客房内床上蹦跳玩耍时,不慎踩空,因酒店提供的床具存在安全隐患(床架木质结构有尖锐部分裸露),腿部被裸露的木结构划伤,创口深长。事发后,白女士立即将孩子送医救治,经诊断进行了紧急清创缝合手术,伤口缝合达二十余针。事故发生后,白女士与酒店经营方就本次伤害事件的赔偿责任认定、赔偿项目构成及具体金额进行了多次协商。双方因对责任划分及损失计算标准存在重大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提示:建议消费者携带未成年人入住酒店时,先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风险。同时,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与看护,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件,请保持冷静、及时救治、固定证据、积极沟通、依法维权。
案例五:乘坐旅游车,安全细节勿忽视
徐老先生参加某旅行社组织赴山区游览。返程途中,旅游大巴行驶至盘山公路弯道时,因避让对向车辆紧急刹车,导致车辆轻微侧倾。因其未系安全带,在急刹过程中从座位摔至过道,造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
提示: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需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交通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风险警示措施。经了解,旅行社在行程前仅口头提醒“注意安全”,未通过书面告知书、车内广播等方式强调安全带使用规范,警示作用不足。同时,徐老先生明知车辆行驶于山路且座位配有安全带,仍以“束缚不舒服”为由未予使用,未履行自身安全注意义务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旅游安全无小事,安全带实为“生命带”。另外,旅游大巴行驶中,游客应安坐在座位上,切忌站立或在动荡的车厢内走动,以免车辆转弯或急刹车时发生意外。本案警示旅游经营者须以“精细化服务”筑牢安全防线,游客亦需摒弃侥幸心理,将规则意识内化为自觉行动。
热点关注
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