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0171号建议的答复

2021-05-20 14:16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0171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陆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建设上海旅游住宿业外来劳务人员宿舍(公寓)”的代表建议收悉,经会商相关部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是外来人口持续导入的特大型城市,外来劳务人员住房租赁需求突出,落实基本住房保障任务十分艰巨。自2010年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以来,本市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按照以市场化租赁住房为主、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为补充,用人单位通过整体租赁、自建宿舍等方式,分层次、多渠道解决外来劳务人员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一、推动市场化租赁

  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7〕49号),明确多措并举,通过新建租赁住房、商办用房等按规定改建转化为租赁住房、引导产业园区和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不断加大本市租赁住房供应。

  2018年,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印发《关于本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转化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建房管联〔2018〕782号),允许参照宿舍标准,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转化为租赁住房。参照宿舍标准改建和转化的,人均承租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每间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8人。充分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转化的方式,不仅能盘活存量资源,又能在确保本市住宅小区安全总体受控的同时,有效缓解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外来劳务人员住宿难的问题。

  二、强化公租房保障

  2010年,上海出台《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明确规定公租房定位为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常住人口阶段性居住困难。上海公租房供应制度的基本特点:一是准入条件不限本市户籍、不设收入线,满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人士的租赁需求。二是“只租不售”,并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合同一般两年一签,到期经审核符合条件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着重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三是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同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发放租赁补贴、集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尽责,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

  2020年以来,本市着力推进解决为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一线劳务人员公租房保障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一线职工公租房保障力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房保障〔2020〕67号),对包括旅游业等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鼓励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并给予政策支持。针对一线劳务人员收入状况,为满足不同住宿需求,本市还探索推出了从“一套房”、“一间房”到“一张床”的多层次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的试点改革。截至2020年底,各区合计落实试点房源约2000套、床位约6000张,并已逐步投入供应。2021年,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公租房拆套合租和宿舍型房源筹集供应力度,全年计划形成供应1万张床位。

  三、建设单位租赁房

  本市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单位租赁房,解决本单位、本园区职工阶段性住房困难。对经房管部门认定纳入保障房体系的单位租赁房项目,公用事业建设和计价收费统一按照民用标准执行,并可享受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房产税;2016年市政府出台“沪九条”(沪府办发〔2016〕11号)中又进一步加大单位租赁房用地支持力度,规定“产业类工业用地配套建设租赁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从7%提高到不超过15%。”单位租赁房严格实行“只租不售”,只发大产证,不分割办理小产证;除随同单位资产整体处置外,不得单独转让;供应对象仅限本单位、本园区职工,不能面向社会出租,确保房源得到规范使用。

  纵观当前本市房屋租赁市场,具备价格实惠、环境良好、交通便利、管理规范等特点,能够符合旅游住宿企业需求的租赁房屋供给不充足,解决旅游住宿业外来劳务人员住宿问题仍然存在短板。

  下一步,本市将持续推进外来劳务人员宿舍(公寓)房源供给工作。

  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中心城区小户型、低租金房源供应少,特别是宿舍型床位紧缺的问题,本市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快建立从“一套房”、“一间房”到“一张床”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通过引导企业改建转化闲置非居住房屋、鼓励经济园区和企业配套建设等多种方式,重点解决城市运行必须的相关基础服务人群的“一张床”租住需求。

  另一方面,强化规划引领。支持租赁住房在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交通枢纽地区(含轨交站点周边)、高校、科研园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租赁住房需求集中区域实施规划布局,并注重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创新完善租赁住房建设标准,积极打造“以人为本、宜居舒适”的租赁住房建筑,创造与上海地域条件、经济水平和国际化大都市居住水平相适应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本市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姓名:牛弘欢                联系电话:2311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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