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1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0-07-16 15:41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1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采纳


吕奕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浦江特色优势,发展水陆两栖巴士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升浦江游览品质,将浦江游览打造成世界级旅游精品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浦江游览发展的重大决策。近年来,上海海事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已经形成了推动浦江游览的相关工作机制。市文旅局着重推进浦江游览宣传、对客服标准化管理、对旅游违法事件处罚三项工作。
  二、北外滩位于浦江游览核心区,目前有游览船码头9座,游览船37艘;轮渡线8条,轮渡船约40艘;游艇码头10座,游艇百余艘以及国际客运中心邮轮码头,客运船舶数量多,年均运送市民游客约2500万人次。南浦大桥至杨浦大桥段水域通航环境复杂、敏感度高,过境船舶数量持续高位。“三游”船舶数量和航次逐年增长,高峰时段客运船舶与其它在航船舶存在较大会遇风险。水上客运发展与通航环境不平衡、不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
  三、两栖巴士相关水上航线(线路)、上下船码头需充分考虑北外滩水域通航环境的复杂性、通航资源的有限性和通航密度高的现状。水上航线(游览线路)需结合浦江游览“小环线”“精品游”“大环线”等航线统筹考虑,充分利用现有航线与码头合理设置,结合优化陆上短途接驳等措施,提升游览品质。同时,需增加南浦大桥至杨浦大桥段航道维护浚深宽度,优化通航环境,并建立常态化维护制度,确保航道水深和宽度满足船舶航行需求。
四、从水路客运监管角度,游览船舶等客运船舶运营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经营企业须取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办理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营运许可证等。据悉,目前国家交通运输部还未出台有关“水陆两栖巴士”的船舶法定检验法规,中国船级社等专业机构无法对该类设施进行法定检验,故其无法取得水路客运合法运营资质。道路客运类同,须取得车辆牌照等相关的合法运营资质。
  综上所诉,在北外滩发展水路联动的水路巴士文旅设施,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浦江游览的产品,满足不同游客的差异化需求,提升北外滩特色旅游品质。但是在线路设置、水路上下口岸等方面需充分考虑北外滩水域通航环境、通航资源的等复杂因素。特别是目前国内尚未出台对“水陆两栖巴士”的船舶法定检验法规,无法对该类设施进行法定检验,无法取得水路、道路客运合法运营资质。因此,对水陆两栖巴士在本市的应用还须进一步予以研究和评估。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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