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群众文化工作的通知

2019-01-07 08:14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区文化(广)局、各有关单位: 
  2019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单位要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浓厚的中国特色节日文化氛围
  元旦和春节期间,各区文化(广)局、有关单位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宣部《关于2019年深人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讲好改革开放的故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体现地方特色、节日风俗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传承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崇俭戒奢、摈弃陋习。大力推进以“送理论、送文明、送服务、送人才”为主要内容的“三下乡”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二、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主阵地的作用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要严格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节日期间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杜绝关门和大幅缩短开放时间的现象,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贯彻落实《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按标准进一步规范设施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有条件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各区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设施资源,组织开展免费演出、电影、讲座、展览等活动。各级公共图书馆要充分利用文化共享工程的资源,提供图书借阅、网上阅读、技能培训等服务。要将活动信息提前在文化云上、网站上、宣传栏里公布,方便市民知晓和参与。
  三、丰富活动内容为广大市民送欢乐送文明
  各区文化(广)局、有关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群文活动作为2019年第一季度公共文化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订好计划、抓好落实。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的优良传统”指示精神,组织各类文艺团队到社区、下农村、赴军营等,将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送到基层,让更多的市民在家门口享受公共文化建设的成果。
  各区要充分利用和积极推广春节、元宵节民间传统习俗和本地区特色文化,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融入活动之中。上海地区被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上海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品牌效应,节日期间开展春节、元宵节特色文化活动,并辐射到周边地区,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各区非遗保护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以“非遗在社区”项目为抓手,组织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广泛开展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活动,并积极参与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区的活态传承。
  各区、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中国梦歌曲大家唱”比赛等活动,持续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迎春 艺术为民”、“送欢乐下基层”、全民阅读、新春送书下乡、科普中国等活动,组织好第十三届海上年俗风情展等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积极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送温暖
  节日期间应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化走亲,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各区志愿服务总队和基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阅读分享、图书导读、文艺技能培训、送文艺演出、作品赏析等活动,并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形式多样文化志愿服务。通过文化走亲、巡演等方式提升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服务功能,集聚优质资源,提供品质服务。
  五、加强节日群文活动的安全管理
  各区文化(广)局要落实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职责,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活动既要充分考虑喜庆热烈、群众广泛参与的特点,又要确保安全、不影响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统筹安排活动时间,宜小型分散的文化活动,避免过于集中。活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要确保活动场所应急设施设备完善、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节日前夕要对相关公共文化场所和举办文化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文化(广)局、相关单位汇总有关情况,将本区域春节、元宵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重点项目和场次,于1月19日前报我局(安全预案同时上报),由我局统一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文化上海微信等进行宣传。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各区和有关单位春节至元宵节期间重点群众文化活动统计表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8年12月28日
(联系人:何易 联系电话:23128045,1891770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