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专业化社会化管理相关主体征集公告

2014-11-27 02:59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传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设施。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和动员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向社会广泛征集管理主体,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工作。
 
  一、征集类型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全委托管理主体
 
  全面负责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运行管理,包括阵地设施管理、活动组织开展等。
 
  2、社区文化活动部分委托管理主体
 
  包括场地设施管理类和文化活动项目类两种,分别负责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阵地设施的管理开放和活动组织开展等。
 
  二、征集条件
 
  社会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整的内部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文化建设,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详见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官方网站wgj.sh.gov.cn),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场地设施管理主体应具有国家建设部物业管理一级资质,具有相应文化项目三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专业技术、专业设备和专业团队。
 
  2、文化活动(项目)管理主体应具有相应文化活动项目三年以上的管理运作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队伍、专业设备和文化资源。
 
  3、全权委托管理主体应具备上述1、2两类条件。
 
  三、主体评选
 
  社会主体报名并提交材料后,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将委托专家团队开展评估,经培训考试合格,纳入《上海市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合格主体名录》,供各街道乡镇政府选择参考。
 
  四、征集方式
 
  有意向的社会主体通过登陆wgj.sh.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同时提交企业(或社会组织)简介、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征集条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12份,在2014年12月12日前提交到四川中路276号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8楼公共文化处。
 
  五、联系人
 
  吴老师  23128050   
 
  杨老师  23128055   18917701231 
 
  邮箱:wgjs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