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优秀小剧(节)目展演活动的通知
2026-07-14 11:15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和《上海市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行动方案》,推动本市优秀文艺作品和创作人才不断涌现,定于2026年7月至9月开展2026年上海市优秀小剧(节)目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上海艺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二、活动主旨
本次展演活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守正创新、推陈出新,鼓励和支持文艺院团、艺术院校深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探索艺术与科技的融合创新,持续推出和储备一批彰显时代精神、展示中华美学、展现城市精神品格的“小而精”“小而美”的优秀剧(节)目。
本次展演活动将突出“四个聚焦”:一是聚焦2026-2027年重大时间节点以及国家和本市重大文艺活动需要;二是聚焦文旅部有关扶持中小作品创作的工作要求以及国家艺术基金有关中小型剧(节)目创作扶持的申报要求;三是聚焦发现和培养小剧(节)目创作人才;四是聚焦优质内容服务基层和赋能本市文旅消费场景打造。重点支持根植城市文脉、讲述上海故事、富有地域特色的小戏小品、歌曲、舞蹈、小合奏、杂技节目、曲艺短篇等参评参演。
三、申报要求
(一)时间要求
参加本次展演的作品,需为2025年1月1日以来,由本市各级各类艺术创演机构创作首演的小剧(节)目。
(二)种类要求
包含三大种类:音乐舞蹈杂技类(含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杂技、魔术);戏剧戏曲曲艺类(含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曲艺短篇、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跨界融合类(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
(三)时长要求
参演作品长度一般不超过8分钟;相声小品等一般不超过15分钟;曲艺短篇及小型话剧、戏曲作品不超过30分钟。作品应注重“小而美”“小而精”,便于巡演。
(四)数量要求
申报单位为本市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和艺术院校。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作品严格把关、优中选精。其中,每家文艺院团每个种类可申报不超过2个作品,每家院校每个种类可申报不超过3个作品。
(五)申报路径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上海文广演艺集团、上海戏曲艺术中心负责其所属院团的申报、审核工作。其他单位直接申报。
(六)其他要求
1.申报作品需确保不存在版权争议;
2.大乐队编制的音乐作品、表演者为15人以上的声乐作品以及中、长篇评弹选回等,不列入申报范围;
3.大型作品中截取的片段不可作为节目参加申报;
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作品不参加申报。
四、展演形式
经专家遴选,将产生20部左右的小剧(节)目作品入围本次展演。展演将分为“音乐舞蹈杂技专场”和“戏剧戏曲曲艺专场”共两场进行。展演地点为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星舞台,展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时间节点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遴选:拟于8月中下旬进行。
(三)入围结果:拟于8月下旬至9月初公布。
(四)集中展演:拟于9月下旬择期进行。
六、申报材料
申报作品应提交《2026年上海市优秀小剧(节)目展演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和含字幕的完整节目视频。
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盖章。申报表纸质件请寄送至上海艺术研究中心。申报表扫描件、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小剧(节)目展演申报”。
节目视频可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也可以网盘链接形式发送,或将包含节目视频的U盘寄送至上海艺术研究中心。其中,小型戏剧戏曲作品所提交的视频,应为包括舞美、道具、服装在内的完整演出实况,不接受以排练视频进行申报。声乐类作品需在邮件中附歌词,语言类作品需在邮件中附剧本。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09号,上海艺术研究中心
邮编:200040
联系人:苏杭
联系电话:18221678114
电子邮箱:shsjbczzx@163.com
本通知可通过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whlyj.sh.gov.cn进行查询、下载。
附件:2026年上海市优秀小剧(节)目展演活动申报表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