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文化供给 彰显人民城市风采——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就今年项目资助答申报者问

2025-03-08 09:0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问:基金会今年项目资助的重点将聚焦哪些方面?

  答:重点资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本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时代脉搏、引领时代风尚,反映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展现时代风貌、体现时代特色的重大题材文艺精品创作,特别是反映时代精神丰富多样,传递真善美、弘扬主流价值,讲好新时代主旋律故事的深入人心的时代经典。重点资助围绕2025年“五卅运动”10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陈云同志诞辰120周年,2026年长征胜利90周年,202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100周年,2029年新中国成立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重大主题创作。

  项目资助主要侧重四个方面:一是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红色题材相关创作。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如1921-1933年党中央在严峻考验中不懈探索革命前行道路的历程、1927-1937年国共隐蔽战线的激烈较量、解放战争时期党在国统区全面开展统战斗争等,生动再现党的奋斗历程和新时代以来伟大实践的红色文艺精品创作;二是讲好新时代故事、表现新时代成就,展现时代风貌、体现时代特色的重大题材文艺创作,特别是反映上海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生动实践的上海特色现实题材相关创作;三是赓续中华文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传统文化创新转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创作,特别是促进戏曲精品涌现、戏曲形式创新、戏曲名家辈出、戏曲文化传承的创作和演出;四是优秀IP跨艺术门类转化的相关创作。坚持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性相统一,坚持出作品和出人才相结合,助推上海成为作品人才不断涌现的“大源头”“大码头”。

  资助资金向源头原创倾斜,推动好的文学作品向剧本转化,打造优秀原创剧本,向上海原创、上海出品的优秀作品倾斜,向优秀创作团队倾斜,向上海本土创作人才倾斜,向具有获得全国性文艺奖项潜力的优秀作品倾斜,不断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鼓励推出更多彰显海派城市气韵和国际大都市风范的精品力作,构筑中华文化新高峰,全力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

 

  问:为促进文旅商体展融合发展,基金会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基金会设立“演艺大世界项目”资助已有五年,对在演艺大世界范围内的专业剧场举办的优质演出给予了重点扶持,资助了一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优质演艺项目。为助力促进文旅商体展深度融合发展,扩大文化消费溢出效应,加快推进上海亚洲演艺之都建设,进一步擦亮“演艺大世界”品牌,基金会今年将演艺新空间纳入“演艺大世界项目”资助范畴,对在本市黄浦及紧邻的徐汇、静安部分区域的演艺新空间内,开展的体现主流文化价值的优秀新创剧目首演首秀、上海原创剧目驻场演出、名团名家名剧主题演出季予以扶持,进一步发挥演艺产业集聚优势,促进业态融合,助力构建集艺术享受、沉浸体验、购物消费为一体的文化大市场,更好赋能城市经济增长和人民美好生活。

 

  问:基金会如何通过拓展新路更好地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增强百姓文化获得感?

  答:基金会今年把凸显新时代上海人民城市和城市文明建设成果、展现城乡文明风采和人民良好精神风貌的文艺作品作为重点选题。同时,将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纳入资助范畴,助推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拓展文化功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市民文化素养,通过优化文化供给方式,进一步讲好中国文化文明故事,更好地满足百姓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受基金会资助的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结项时须完成的规定演出场次(戏剧、曲艺作品5场,音乐、舞蹈作品3场),其中应包含1场在指定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的公益性演出;二是拓展基金会演出活动项目受理范围,将在指定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内举办的优质演出纳入文化艺术活动项目资助范畴;三是鼓励优质演出资源向远郊地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覆盖,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文化惠民向纵深发展。(指定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名单详见基金会官网和“文明上海”微信公众号)

  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市各专业文艺院团、专业演出机构均可申报。群众文化项目、已列入“三进”演出计划和上海市公共文化内容配送的项目,不在资助范畴。

 

  问:今年基金会对电影项目的资助,有什么计划安排?

  答:2025年适逢中国电影诞生120周年、世界电影诞生130周年,基金会将根据《上海市电影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持续优化资助政策:一是计划在今年下半年,进一步细化电影创作项目的申报分类,鼓励本市制片企业创作推出更多优秀电影作品、培育更多优秀青年影人;二是鼓励和支持本市各类机构主体参与上海“电影之城”建设,对在“培育上海电影生态、打造电影产业以及汇聚电影人才”等方面取得较好社会效应的项目,加大力度给予扶持。

  对于在申报时已完成公映、实施或已取得成果的电影佳作、电影产业、电影人才等事后资助项目,因涉及票房数据统计、获奖证明、成果证明、合同发票等,基金会仍将安排在下半年受理,申报方可提前作好相关准备。

 

  问:基金会如何确保资助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

  答:为确保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基金会规定了严格的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项目评审采取实名投票,严格执行回避、保密、不侵犯知识产权等规定。对违反回避制度、保密承诺、侵犯评审项目所有者知识产权等规定的评委,经核实一律取消评审专家资格,清出评审专家库。对情节严重者,基金会保留通报批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对在评审过程中打探评委名单、评审结果等违规行为的申报方,基金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告或通报批评、暂停申报方1年及以上申报资格等处罚措施。

 

  问:基金会在项目监管方面对项目方有哪些需要进一步强调的要求?

  答:基金会对受资助项目的监管,是依据项目方所提交的申报表中所明确的项目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实施进度、项目组成员和资金预算等,因此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项目方须及时向基金会对变更的事项和理由作书面说明。若项目发生实质性变更或未能按计划完成,项目方应按照资助协议约定,全额退还资助款。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须定期提交进度报告,完成后及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书和相关成果资料,并配合基金会委派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费用专项审计。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实施,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两年。

  此外,基金会实施“项目责任主体不良信用记录”动态管理,对存在项目实施困难(延期超过两年)、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报告书、不配合项目审计或未按要求退还资助款等违约行为的项目责任主体,取消新项目的申报资格。

 

  问:基金会如何安排这一期的申报辅导工作?

  答:为更好地发挥基金会项目资助引导本市文艺创作、文化活动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申报服务工作,加强项目资助政策和监管要求的宣传解读,指导申报方规范申报,提升项目申报的质量,基金会将继续采取申报政策“一类一讲”,按艺术门类分别安排(1)文学和网络文学;(2)电影;(3)电视剧、网络剧片、动画片和纪录片;(4)戏剧曲艺;(5)音乐舞蹈;(6)美术文博等六场申报辅导。

  申报方可关注基金会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约登记。欢迎申报方报名时填写申报辅导的具体需求和相关问题,基金会将根据大家的需求,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政策现场解读和答疑。有专场辅导需求的申报方,可来电预约专场辅导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