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 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就今年项目资助答申报者问
2024-03-22 18:13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问:为更好引领上海的文艺创作,基金会今年的项目资助重点将聚焦哪些方面?
答:重点资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要求,反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展现时代风貌、体现时代特色的重大题材和当代题材文艺精品创作,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的红色文化题材开发。重点资助围绕2024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上海解放75周年、中央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2025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浦东开发开放3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重大主题创作。重点资助列入国家重点创作扶持名单和本市重点文艺创作选题规划的重点项目。
项目资助主要侧重四个方面:一是红色文化题材,聚焦党中央在沪12年光荣历史和新时代伟大实践的红色文艺作品相关创作;二是新时代现实题材,生动反映新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展现上海走在中国式现代化前列的不凡历程,用文艺讲好新时代上海城市发展的温情、温馨和温度的相关创作;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的相关创作;四是经典IP跨艺术门类转化的相关创作。坚持弘扬主旋律和提倡多样性相统一,鼓励推出更多彰显海派城市气韵和国际大都市风范,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
围绕“出人出作品”,资助资金向源头原创倾斜,推动好的文学作品向剧本转化,打造优秀原创剧本,向反映重大题材和当代题材的原创作品,特别是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上海原创、首创优秀作品倾斜,向优秀创作团队倾斜,向上海本土创作人才倾斜,向具有获得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潜力的优秀作品倾斜,助力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上海原创”传世之作,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打造文化自信自强上海样本,努力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
问:为优化文学精品创作生产的扶持机制,基金会本期有什么值得关注的新举措?
答:为激活文学创作“源头”,推动更多全国优秀文学原创作品落地上海出版,基金会本期增设“支持优秀原创文学作品落地上海出版”的专项资助,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已完成作品的写作计划、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的优秀原创长篇项目,单列支持其孵化出版,项目扶持向已纳入本市市级文学期刊发表计划或正在连载的作品倾斜。对本市市级文学期刊积极推动优秀原创文学作品落地上海出版予以奖励。为支持孵化出版项目的及时开展,基金会采取常年受理申报,每年组织两次专家评审。
这是基金会优化文学精品创作生产扶持机制的创新举措,也是更好调动和发挥创作者、本市文学期刊和出版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新时代上海文学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当代文学创作高地建设的一次尝试。同时,基金会还将提高文学长篇创作项目的扶持力度。
问:基金会对美术项目的资助,有什么新的调整?
答: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备受瞩目,是中国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国家级美术作品展览。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将于今年举行,是检阅新时代中国美术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为引导和激励本市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以迎战全国美展为契机,打磨推出一批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历史的精品力作,基金会将对入选本届全国美展的本市美术创作项目,加大力度予以重点扶持。
连环画作为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紧贴时代需求,在艺术实践中展现新风貌。为推动优秀文学IP向连环画创作转化,进一步发掘和培养美术创作人才,基金会本期将连环画创作出版纳入美术创作项目资助范畴,鼓励扎根红色基因的传承弘扬,扎根新时代的火热生活,扎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文学作品的连环画创作出版。
为传承城市文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会本期增设对保护传承难度较大的传统美术作品创作以及非遗成果展示项目的扶持。创作项目的扶持范围包括列入上海市国家级传统工艺振兴项目名录的雕刻和织绣作品的主题性创作。
问:基金会的项目资助如何更好地体现城市文化建设的人本价值?
答:基金会今年的项目资助将更加注重项目的均衡、便利、可及,鼓励推出更多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可及的优质文化艺术活动,积极推动在全国率先实现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高水平共同富裕。一是引导更多优质文化艺术活动向五个新城、向远郊、向特殊经济功能区、向特殊群体倾斜;二是助力提升重大节展赛会的规模和密度,鼓励推出更多符合上海地域特点、体现上海文化特色的节展赛会活动;三是促进文化生态业态发展、文化消费场景创新,激活文化空间活力,持续营造城市文化氛围,鼓励在城市文化新空间开展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跨界融合文化艺术活动项目;四是积极推进“书香上海”建设,鼓励举办更多引导全社会多读书、读好书的专业读书类、书评类活动项目。
问:为助力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营造天朗气清的行业风气,基金会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基金会在项目申报受理、组织专家评审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抵制流量至上、泛娱乐化、内容“注水”等不良倾向,坚决抵制有违法失德失范人员和违法失德失信行为机构参与的申报项目,严格执行演员片酬限额和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申报方在申报影视剧摄制制作和舞台制作演出项目资助时,须提供完整主创人员合约和主要演员片酬合同。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项目,基金会一律不予受理和资助。
问: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辅导的针对性,基金会本期有什么新的措施?
答:为更好地服务项目申报主体,不断完善申报服务工作,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申报者规范申报,提升项目申报的质量,基金会将继续采取申报政策“一类一讲”,按艺术门类分别安排(1)文学和网络文学;(2)电影创作;(3)电视剧、网络剧片、动画片和纪录片;(4)戏剧曲艺;(5)音乐舞蹈;(6)美术文博等六场申报辅导。申报者可关注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约登记。
欢迎申报者预约登记报名时填写申报辅导的具体需求和相关问题,基金会将根据大家的需求,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政策现场解读和答疑。
问:为进一步提高市财政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基金会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监管?
答:基金会持续完善资助项目监管机制,在尊重和遵循艺术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事中和事后监管、内容和经费监管相结合,依托专家和专业机构,通过定期问询、专项督查、质量评估和专项审计等方式对资助项目的实施、经费使用和效益实现等情况进行监管。
为加强监管制约力度,基金会对资助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事前资助项目采取“压尾款”的拨款方式,尾款将在项目完成并通过审计后予以拨付;对项目质量评估不合格或预算执行率未达到80%的项目不予拨付尾款。资助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实施,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两年。对于延期超过两年且无明确计划完成时间的资助项目,基金会将一律发通知要求项目方返还资助款。
为更好地运用项目审计结果,基金会建立了审计意见反馈机制,将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及时反馈至项目方,并要求配合整改。此外,基金会实施“项目责任主体不良信用记录”动态管理,对于项目延期超过两年、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报告书、不配合项目审计或未按要求返还资助款等违约行为,将暂时取消该项目责任主体接受项目资助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