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2024-02-27 11:06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上海市统计局2023年第3统计督察组于5月31日至6月7日对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2023年11月10日,上海市统计局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反馈了督察意见。

  按照统计督察工作有关要求,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扎实推进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增强政治引领,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把抓好统计督察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整改。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审计室)负责具体推进、督促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整改有序推进。

  (三)统筹谋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一梳理督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落实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督察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和《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细化表》。将反馈的4方面主要问题,细化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督促各相关处室切实承担起各领域、各环节统计督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

  一是局党组组织集中学习,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二是召开统计工作会议,带领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

  (二)细化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一是制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广播电视局、上海市文物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规定》。全面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确保防惩统计造假工作抓在实处。二是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宣传,深化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

  (三)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制定《上海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统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局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涵盖部门统计调查各环节,承担统计工作各相关处室的工作职能。二是加强统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将领导干部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攀比、数据造假等问题列入考察内容。

  (四)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明确各相关处室和各级报送单位的相关职责要求,实现统计调查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数据质量监督,进一步提高文旅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全面清查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开展统计制度制定工作。四是聚焦推动上海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现有统计数据的分析研判。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统计政策统计法规学习落实,坚决扛起确保统计数字真实性的政治责任。二是持续强化统计制度建设。切实履行文旅行政部门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将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纳入法治轨道。三是持续夯实统计队伍基础。不断提升文化旅游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四是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抓好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从源头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全方位监督检查行业统计数据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