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3-01-13 20:23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文旅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市防控办《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2023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领会“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本市文旅行业的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

  二、认真落实“乙类乙管”后行业防控措施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依照《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工作指引》(附件1),指导辖区内各类文旅场所和单位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各类文旅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认真落实佩戴口罩、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各项防控措施,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部署安排,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乙类乙管”决不是“躺平不管”,而是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根据本场所、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运营特点,制订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提升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开展员工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应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原则上不带病上岗。

  三、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广大游客(观众、消费者)、行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辖区内各文旅场所和单位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13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工作指引

       2、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01月12日

  (联系人:刘昊 联系电话:2311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