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2021年全国特级导游考评初审工作的通知

2021-11-12 20:49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各导游行业组织、各旅行社: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特级导游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决定开展本市2021年全国特级导游考评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上海市2021年全国特级导游考评初审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方式组织,凡符合要求的本市导游,均可向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报名参加,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高级导游等级满3年(截止至2021年10月28日)。

  4.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带团不少于90天(参考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个人带团记录)。

  5.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无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游客和社会反映良好。

  (二)专业要求

  1.知识要求。报名参加特级导游考评的导游应具备深厚的旅游知识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对旅游领域的某个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其中,中文导游应精通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导游应精通跨文化交流、外语翻译等方面的知识。

  2.能力要求。报名参加特级导游考评的导游应具备高超的导游艺术和独特的导游风格,能够独立创作富有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导游词,对导游相关工作有深入研究,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具备能够指导高级导游工作、学习的能力。

  二、报名材料

  本市导游报名参加上海市2021年全国特级导游考评初审,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2021年全国特级导游考评个人报名表》一式三份。

  (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查验原件)。

  (三)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四) 本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五)本人导游资格证、电子导游证、高级导游证书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六)1篇以上原创导游词,内容不限,字数5000—8000字。

  (七)本人答辩论文,论文要求结构完整(应包括标题、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

  (八)1项以上与导游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研究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绕导游业务、服务规范、专业学术知识、导游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撰写的著作、论文以及相关文章,创作的较为系统的培训课程、教案。

  2021年11月24日-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至上海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和人才服务中心(岳阳路44号)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邮箱dyps@shwgpx.org)。

  三、工作流程

  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在完成初审报名条件审核后,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材料评审和论文预答辩工作。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按照本市初审推荐名额,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形成本市特级导游推荐名单。推荐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54562314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2021年全国特级导游考评初审个人报名表

  附件2:上海市2021年全国特级导游考评初审材料格式规范


  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