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广电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21-06-04 16:18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有关单位:
为了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现将《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广电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05月18日
(联系人:王学勇何潇 联系电话:23118309,189177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