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电视动画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31 10:15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本市各动画制作播出机构: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要求,2021年度继续开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电视动画项目申报工作,并对优秀项目予以创作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

  (二)从中国神话故事、英雄传说、民间文学、民俗传统中广泛取材,以经典内容为蓝本,坚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赋予经典民间故事新的时代意义和现代表达形式。

  (三)弘扬中华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思想理念、人文精神、传统美德,传播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促进形成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四)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在创意理念、题材开拓、呈现手段上深入创新,动画表现优美流畅、艺术手法丰富多样、制作技术成熟先进,具有感染力、传播力、影响力,体现国产电视动画制作播出的最新成果和较高水准。

  二、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2021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电视动画片)”项目申报表》原件一份,包括1500字以上的故事梗概(含美术设计、任务形象设定、场景设定等)、创作计划及创作团队简介等。

  (二)视频材料:如参评项目已完成部分或全部动画创作,可提供mp4格式标清样片,存储在U盘或硬盘中(不接受光盘)。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组织所辖区域动画制作播出机构申报项目,经初评后向广电总局报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直接向广电总局报送。

  (二)广电总局宣传司负责受理扶持项目申报材料,设立项目评审专家库,负责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库由高校学者、行业专家和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三)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秀项目入选“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电视动画片)”重点项目库,广电总局宣传司与项目制作方签订项目协议书、发放扶持资金并全程指导创作。

  请申报机构于4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邮寄地址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电视动画片)”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03月30日

  联系人:戴文妍

  电  话:021-23118233

  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7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