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01-03 06:36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的通知》(广人发【2019】338号),现就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18年单科合格,且2019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8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19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三、考生可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四、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各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领证时间待确定后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另行通知。

五、1月23日前为成绩核查申请的时间,预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巨鹿路709号)

受理时间:1月23日前,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受理电话:33394073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