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9-12-03 06:43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本市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要求,2019年继续开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内容
(一)项目征集
面向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征集中华经典民间故事网络动画片创意与原创剧本。
报名材料应包括:作品基本信息(包含作品名称、作品权利人、作品时长、主创人员介绍等信息)、申报机构信息(机构简介与主要作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剧本大纲(包含1000字左右的故事梗概以及主要角色介绍等内容)、实施计划(包含创作进度安排、播出计划、宣传推广计划)以及实施条件、预算等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项目评议
1.我局负责本辖区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初评工作,选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报总局。
2.总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评议。符合要求的作品,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
(三)项目推进
1.总局与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的制作机构签订协议书,并根据创意或剧本的思想艺术质量、创作难度、体量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一期补助资金以扶持创作。
2.制作机构在总局的引导监督下丰富故事创意、打磨剧本、完善摄制方案,推进创作。
(四)作品评议
1.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各制作机构提交完成的成片,我局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材料报送总局。
2.总局组织专家对作品成片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作品,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创作目录》。根据成片质量、摄制成本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二期补助资金和证书。
(五)播出推介
总局将推荐视听网站购买、播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创作目录》优秀作品,支持优秀作品的宣传推介。
二、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经典民间故事进行创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深入挖据中国经典民间故事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结合新时代特征进行创新表达,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三)不得戏说恶搞、纂改颠覆经典民间故事;
(四)互联网首播的原创网络动画片。
三、实施安排
(一)报名机构请于12月9日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我局完成初评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总局。
(二)总局组织专家完成材料复评,评选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
(三)各制作机构提交摄制完成的成片,省局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材料报送总局。
(四)总局组织专家完成作品成片评议,制定《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创作目录》。
请报名机构于12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用EMS快递至我局,包括纸质材料和U盘等储存介质形式的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申请书(含版权承诺书)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2019年11月22日
联系人:夏薇怡 朱静怡
联系电话:23128231,23118229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