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9-12-03 06:43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本市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要求,2019年继续开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内容

  (一)项目征集

  面向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征集中华经典民间故事网络动画片创意与原创剧本。

  报名材料应包括:作品基本信息(包含作品名称、作品权利人、作品时长、主创人员介绍等信息)、申报机构信息(机构简介与主要作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剧本大纲(包含1000字左右的故事梗概以及主要角色介绍等内容)、实施计划(包含创作进度安排、播出计划、宣传推广计划)以及实施条件、预算等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项目评议

  1.我局负责本辖区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初评工作,选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报总局。

  2.总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评议。符合要求的作品,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

  (三)项目推进

  1.总局与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的制作机构签订协议书,并根据创意或剧本的思想艺术质量、创作难度、体量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一期补助资金以扶持创作。

  2.制作机构在总局的引导监督下丰富故事创意、打磨剧本、完善摄制方案,推进创作。

  (四)作品评议

  1.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各制作机构提交完成的成片,我局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材料报送总局。

  2.总局组织专家对作品成片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作品,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创作目录》。根据成片质量、摄制成本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二期补助资金和证书。

  (五)播出推介

  总局将推荐视听网站购买、播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创作目录》优秀作品,支持优秀作品的宣传推介。

  二、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经典民间故事进行创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深入挖据中国经典民间故事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结合新时代特征进行创新表达,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三)不得戏说恶搞、纂改颠覆经典民间故事;

  (四)互联网首播的原创网络动画片。

  三、实施安排

  (一)报名机构请于12月9日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我局完成初评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总局。

  (二)总局组织专家完成材料复评,评选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

  (三)各制作机构提交摄制完成的成片,省局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材料报送总局。

  (四)总局组织专家完成作品成片评议,制定《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创作目录》。

  请报名机构于12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用EMS快递至我局,包括纸质材料和U盘等储存介质形式的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申请书(含版权承诺书)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2019年11月22日



  联系人:夏薇怡 朱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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