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上海图书馆参考书借阅规定不合理的回复

2020-10-12 14:31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留言时间:2020年10月9日
来信内容:投诉上海图书馆关于参考书借阅的不合理规定:借阅参考书在收取1000元押金的情况下,要求读者提供上海市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否则不予以借阅。我认为其规定严重不符合图书馆设立的初衷,以及以地域划分可被借阅者,不尊重知识公平性的行为。另外,图书馆将大部分普通书籍(例如中国文学)划分为以上条件方可借阅,所提供的免费借阅书籍内容质量低俗,严重影响了知识和文化传播的质量。恳请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和调查,并且取消以地域歧视作为衡量标准的借阅条件,让每一个在上海正常生活的市民享受平等的获得知识的条件。谢谢!
答复时间:2020年10月10日
答复单位: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来信收悉。上海图书馆的服务粗分的话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本服务,即读者只需14周岁以上即可办理读者证,在上海图书馆就可借阅普通图书(所谓普通外借就是在上海图书馆的普通外借部外借图书),普通借阅服务对读者个人是没有地区、职业、性别的限制的,而且持这类读者证,不仅可以在上图借阅,还可到本市所有区图书馆、街镇图书馆外借图书。另一类是参考服务,除本市居民(指有户籍的市民)以外,也为居住在上海的中外籍人士服务,但需提供居住证明。这个政策不针对任何人,是基于文献的安全,也是国内外所有公共图书馆的通行做法,因为上海各级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是常住居民,既然是常住居民,按有关规定理应办理临时居住证。至于没有临时居住证的人士是不能办理参考外借功能的读者证。为满足读者的需求,上海图书馆普通借阅功能的读者证是可以在馆阅览参考类图书(不可外借)。上海图书馆是本市文献体系最完善的机构,既要做好为读者服务,还要确保文献的安全,即文献外借过程可控,此项政策不针对任何人,因为一旦有遗失(既包括无意也包括有意),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且对其他读者也是不公平的。因此,请该市民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