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加强本市A级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4-09 17:02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发〔2021〕22号


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各A级旅游景区:

  今年以来,本市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有力,确保了本市旅游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3月17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下发《关于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3月修订版)的通知》,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文化和旅游部《通知》精神,统筹做好景区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景区疫情防控管理

  各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各景区单位要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及本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二、有序放开景区接待游客人数比例限制

  各景区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放开游客接待量75%的上限,但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最大承载量。各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峰出行,防止人员集聚,高峰期要采取分时段、间隔性措施,科学安排游客分批有序入园。要加强景区客流情况的实时监测,进一步明晰责任、明确要求,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要严格审核在景区内举行的各类文化旅游活动,按规定做好活动现场的疫情防控方案,切实抓好现场管控,着力强化闭环管理。

  各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各景区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本着对市民游客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各司其职、认真履责、守土尽责,全力筑牢守牢安全防线,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游览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3月修订版)》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2311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