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2021-01-14 16:24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发【2021】6号


徐汇区人民政府、黄浦区人民政府、静安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71号)要求,在各区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和财政部综合研究,确定了徐汇区为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黄浦区、静安区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等部委《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转发你区。请你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特色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01月12日

  (联系人:张燕丽  联系电话:23128173,189177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