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废止《关于规范本市旅游饭店申办〈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8-11-16 07:07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区旅游管理部门: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市旅游局对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已超过五年有效期的《关于规范本市旅游饭店申办〈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原由上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办理程序由相关专业组织另行制定。
特此通知。
附件:市旅游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旅游局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市旅游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3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关于规范本市旅游饭店申办《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的通知 |
沪旅〔2009〕50号 |
相关办理流程由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
2 |
关于印发《上海市旅行社等级评定程序》的通知 |
沪旅〔2011〕194号 |
相关评定程序由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
3 |
关于印发《上海市旅游星级饭店受理及评定程序》的通知 |
沪旅〔2011〕167号 |
相关评定程序由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