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上海考区)的通知

2018-08-28 06:14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区旅游管理部门、各相关旅游企业: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人发〔2018〕29号)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现将上海考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四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重复报名无效。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申请报考其他语种导游员资格证书的考生(即加试考生),除上传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已取得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报考资格审核和交费手续。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于2018年9月6日(周四)至9月20日(周四)期间到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近西康路)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日期内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照常。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2.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信息确认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加试考生还须带好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相关专业的2019年毕业生还需提供在读学校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中应注明考生是2019年毕业生,并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三)考试交费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交费。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1.普通考生考试费350元。

2.加试考生考试费170元。

(四)打印准考证

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方式和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加试考生只需加试相应语种的科目五。

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现场考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具体考试规则请于11月9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科目五现场考试的语种有中文、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印尼语和葡萄牙语。中文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考试题目在考试当天确定。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http://www.mct.gov.cn)“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栏目查看。

四、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科目一、科目二  2018年11月17日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2018年11月17日10:30-12:00
 科目五  11月下旬考试,具体时间参见准考证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结果经文化和旅游部审查后公布,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四)咨询电话:021-61322180,联系人:袁莉。

上海市旅游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