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6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的通知

2016-12-01 02:1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16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将于20161111日至13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E1E5馆)举行。

为做好2016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的参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易会规模及日程安排:

2016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展览面积57500平方米。

交易会设专业交易日(20161111日—13日)和公众开放日(20161112日、13日)。

二、交易会参展资格:

各旅游管理机构、旅游协会、旅行批发商、国际旅行社、旅游景区(点)、航空公司、旅游车船公司、酒店及酒店管理集团、旅游度假区、会议展览中心、计算机预订系统、市场开发咨询机构、旅游新闻媒体等均可报名参展。

三、参展方式及展位确定:

按组委会规定,我局作为上海组团单位,将组织在沪旅游企业统一参展,各单位不可单独报名参展。

有意参展的单位,请填妥本通知所附《2016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展位预订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830日前交至我局指定招展单位——上海吉庆旅游经济发展中心。收到展位预定申请书后,将由上海吉庆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向各单位寄发展台确认凭证及有关参展信息。

各参展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2016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的组织与联络工作,并将相关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等,于2016830日前传真至上海吉庆旅游经济发展中心。

四、交易会展台设置:

为体现上海整体形象,本届交易会上海展区将以参展单位承租标准展位,我局负责总体设计、特殊搭建的形式组成。

价格:每展位10350元人民币,在2016825日(以收到申请书日期为准)前报名参展并于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费用的单位,每展位可享受700元人民币的优惠。

展台订购期限:截止日期为2016830日。

注意事项:每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展,含4个参展证。未经许可,不得合租或转让展位。本次交易会上海展区内原则上不设参展单位小特装区。

五、本届交易会上海展区招展机构:

上海展区招展机构设在我局国际旅游促进处,具体招展工作委托上海吉庆旅游经济发展中心进行。

我局国际处地址: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1016

电话:23115523

联系人:陈平

上海吉庆旅游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368号华鼎大厦26A

电话:51105000-26312615

传真:51105006

联系人:陈俊杰、高之颖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研究,认真落实,以便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这一对外宣传促销的有利机会,做好本单位的对外宣传促销工作,以促进本市入境旅游业的更好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2016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展位预订申请书

 

 

                        上海市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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