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05-30 08:30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各区文化(广)局、相关文化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文广影视局、市文物局文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促进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根据《上海市市级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财教[2014]34号)、《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沪财教[2014]33号)的规定,市文广影视局、市文物局制定了《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资金管理办法》,并在2018年第6次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余菲菲 联系电话:2312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