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2021-11-10 17:22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规【2021】3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
现将《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原《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沪司规〔2020〕2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不再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