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2021-11-10 17:22 来源: 上海市文旅局

沪文旅规【2021】3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

  现将《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原《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沪司规〔2020〕2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不再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0日